北京等7省区出台大气污染防治方案
原标题:京周边7省区出台大气污染防治方案
法制网北京3月13日讯 记者郄建荣 京津冀及周边7省(区、市)大气污染防治将同步展开。环保部最新透露,2016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点已经确定,共涉及北京等7省(区、 市)。其中,北京市提出,将实施城六区和郊区平原地区农村“非煤化”工程,全面推进居民采暖散煤替代,并将禁止外埠重型柴油车在六环路内行驶。
环保部表示,北京市将推出一系列大气污染治理措施,其中包括集中力量“改农村散煤、治高排放车、治城乡结合部、修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未 来,北京市将以电采暖为主,全面推进居民采暖散煤替代。同时,以重型柴油车为重点,强化机动车污染治理。简化国Ⅲ柴油车尾气超标处罚程序,禁止外埠过境的 重型柴油车在六环路内行驶。
此外,北京市还将调整预警分级,完善高排放车(国Ⅰ、Ⅱ轻型客车、国Ⅲ柴油车)禁行、工业企业停限产、施工工地停工等应急措施;修订清洁空气行动计划考核办法,完善大气污染防治责任制,对工作不力的严肃督查、约谈、问责。
天津市将制定散煤治理法规,依法打击销售使用劣质煤行为;强化新车生产、销售环节环保一致性抽查。天津市还将全面排查重型柴油车,建立用车大户责任制度。关停淘汰落后污染企业100家。
河北省将重点开展散煤、焦化行业、露天矿山和道路车辆四个污染整治专项行动。严禁生产、销售不达标煤炭,取缔违法经营网点;严格执行企业限产限排措施。对钢铁、建材、玻璃、化工等重点行业,提前安排生产计划,在冬季采暖期实行限产、限排和错峰生产等措施。
山西省计划完成1000吨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推进钢铁、焦化及燃煤锅炉污染防治设施的升级改造,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
内蒙古自治区将重点推进电力企业超低排放的改造。对按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采取停限产措施;对治理后仍然很难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坚决予以关闭。
山东省实施“煤改气”工程,制定散煤清洁利用工作方案,发布散煤供应质量标准,建立清洁煤炭配送体系;加强对高污染机动车,特别是重型柴油车的治理和监管。
河南省制以大气环境质量“不降反升”、大气违法问题突出的市县作为重点区域,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将修订《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细化工业企业限产限排措施和工地停工范围等。
责任编辑:张淳 SN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