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专项督导18省份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

01.07.2015  10:45

      为推动各地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9个专项督导组,于6月23日至27日,对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等18个省(区、市)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为期一周的实地督导检查。

        营养改善计划是党中央、国务院关心贫困地区学生健康成长、改善学生营养状况的重大惠民政策。目前,全国共有29个省(区、市)开展营养改善计划试点,13.3万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纳入实施范围,3160万名学生享受每天4元的营养膳食补助。此次督导紧紧围绕确保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和资金“两个安全”,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检查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学校供餐、食堂建设、资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公示、学生营养教育等6个方面19项内容。

        此次督导还首次邀请部分关心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人大代表和民主党派代表参加,既及时回应代表委员和社会关切,又让他们了解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主动接受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实地督导结束后,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根据《教育督导条例》规定,向社会公布国家专项督导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