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

23.11.2020  10:35

  11月17日,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审议《四川省基层法律服务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草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作明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田万国主持会议。

 

 

  会上,在听取省司法厅相关领导介绍条例的修订背景、修订过程和主要内容,监察司法委办公室负责同志汇报《条例(修订草案)》征求市州人大常委会意见的有关情况后,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全体组成人员就《条例(修订草案)》修订的必要性和重要的条款制度设计进行了审议,监察司法委代表专业小组成员提出了意见建议。

  在认真听取大家的发言后,刘作明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对《条例》的修订,进一步规范我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切实解决实际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要集思广益,充分吸纳相关方面的意见建议,注重联系工作实际,梳理优化相关条款,确保上下贯通、协调一致;要衔接紧密,监察司法委与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要加强沟通协调,严格按照立法程序和进度做好相关工作,做好一审与二审之间的衔接工作,不断提高立法质量。

  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副主任委员姚德彬、余融,司法厅副厅长王强和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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