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召开全体会议

06.07.2021  17:23

 

  根据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安排,省人大监察司法委7月1日召开全体会议,讨论研究《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决定(草案)》。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副主任委员姚德彬主持会议,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副主任委员余融,委员肖红梅、诸丹、樊斌参加会议。

  《决定(草案)》针对我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从主体责任、联动机制、源头治理、工作监督四个方面作出了规定。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提出的审议意见,《决定(草案)》在进一步发挥人民法院主体作用、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省人大监察司法委组成人员逐条审议了《决定(草案)》内容,一致认为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是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的迫切需要,是加强执行工作、解决执行工作突出问题的重要举措;《决定(草案)》将我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实践经验以立法的形式固化下来,有益于更好地促进执行工作的开展,有利于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更好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会议同意将《决定(草案)》按程序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

  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办公室全体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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