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治“机关病”
原定于8月进行的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推迟了,原因是“将按改进作风的要求重新制定计划,务求实效,提高执法检查效果”——这是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和办公厅党组针对查摆梳理出的“四风”问题,狠下措施、及时整改、逐项落实的动作之一。
“执法检查不够深入,都是看安排好的,深入艰苦的地方少,对检查出的问题督促整改不够;常委会会议、专委会会议请假的委员较多,甚至有无故缺席或中途离开现象,影响正常工作……”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广开言路,收集了137条意见建议,分类汇总之后在机关21个支部进行党员大讨论,提出了145项修改意见,其中,与“四风”有关的73项。
根治形式主义问题,从执法检查入手。经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原定于8月进行的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推迟。
针对文件多、会议多、简报多“三多”的问题,常委会办公厅出台多项规定,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等。机关印发各类编号文件同比减少53%,印发各类简报同比减少45%。
出台措施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将节余部分用于援助芦山地震灾区、基层联系点、“挂包帮”和定点帮扶村。今年1至9月“三公”经费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9.28%,共挤出155.4万元为基层群众办好事、实事。
针对“会议习惯安排在风景区,参观名山秀水”问题,常委会办公厅严禁组织参观风景名胜。针对会风纪律问题,9月10日颁布实施《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请假规定》,严格请假标准和程序,严肃会议纪律。9月底,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执行该规定后,参会率明显提高。另有39条“四风”具体表现和其他问题的整改落实任务,已通过机关协调会分解到各专委会和办事工作机构,正按职能职责、结合工作实际,推动具体落实。
为建立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按照“立、改、废”的原则,把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上升为制度性成果,重点就联系群众、民主决策、作风考评、厉行节约、会务接待、公车管理等方面内容,修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目前,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已形成9个方面12项制度规定,具体包括常委会、专委会组成人员出席、列席常委会会议请假制度,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的若干规定,改进人大调研工作的意见,服务群众、联系基层、扶贫解困工作的意见,政务接待工作管理办法,机关公务车辆配备使用管理和号牌管理制度,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进一步加强离退休人员工作的意见,走访慰问离退休人员制度以及加强机关信息化建设的方案,确保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消息来源: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