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举行第25次会议
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1月11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举行第25次会议,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彭清华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黄新初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书面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审议了《中共四川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工作规则(试行)》(草案),讨论了关于省人大专门委员会分党组组成人员的建议报告等。
黄新初强调,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重要创新实践,也是人大履职行权的一项重要内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重点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在认识层面上,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论述,深刻理解推进改革的重大意义和实施路径,准确把握人大在加强对公权力的监督、完善纪检监察体制、规范和正确行使国家监察权等方面的职能定位和应当发挥的作用。在组织层面上,要加强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的建设。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后,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将正式更名为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这是人大积极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作出的调整,要对接中央要求,创新谋划改革调整后的机构职能、职责要求和工作机制,确保及时有效发挥作用。在工作层面上,要加强与全国人大的对接,及时了解掌握监察委员会接受人大监督的内容和方式,积极与兄弟省市沟通交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省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建立,要加快推进,尽早进入操作层面。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刘捷、叶壮、刘作明、侯晓春,党组成员、秘书长焦伟侠出席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文华列席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领导班子成员及各专委会、办事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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