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举行党组(扩大)会议
发挥职能 促进依法治省再上新台阶
9月8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00次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省委书记王东明在全省依法治省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并就贯彻落实作出安排。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陈光志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依法治国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省委始终把依法治省作为事关全局的战略任务和系统工程来抓,法治四川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全省各级人大要充分认识抓好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会议精神。
人大作为立法机关,在推进依法治省中肩负着重要使命和责任。会议要求,要落实巩固提升科学立法要求,切实提高立法质量。要坚持党的领导,确保立法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确保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体现党的主张、反映人民意志;要尊崇宪法精神,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立法;要加强组织协调,着力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积极探索由人大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起草涉及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法规案和委托起草法规案等; 要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发挥立法对改革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要坚持精细立法,切实提高地方立法质量,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要坚持问题导向,指导市(州)行使地方立法权,不断丰富立法经验,提升业务能力。
会议强调,各级人大要发挥人大监督对依法治省的促进作用,加强对“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监督;要发挥人大代表对依法治省的推动作用,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健全完善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要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对依法治省的引导作用,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加大对地方性法规起草、论证及审议过程的宣传,发挥人大职能作用,促进依法治省再上新台阶。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黄新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道平、李向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焦伟侠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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