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大召开《陕西省旅游条例》征求意见会
01.04.2015 12:11
本文来源: 旅游政务网
3月24日,省人大民宗侨外委员会在前期对云南省、贵州省旅游条例修订工作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召开了有15家景区、饭店、旅行社代表参加的条例修订工作座谈会。省人大民宗侨外委员会副主任纪相忠主持会议,省旅游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并介绍条例修订工作。
会议首先介绍了《陕西省旅游条例》修订的必要性、名称变更的情况、增加的主要内容以及修改和完善的内容。本次修订后的《条例》共八章六十条,比原条例减少两条,修改了五十九条,只保留了一条。大家在讨论中一致认为:修订后的《条例》充分结合陕西省情和旅游发展实际,贯彻了《旅游法》及相关法规的要求,体现了政府职能的转变,对促进旅游业发展、保护旅游者及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建立旅游市场规则以及行业的监督都进行了明确规定,为依法兴旅、依法治旅提供了制度基石和法规保障。同时,与会代表对实施饭店用电用水同工业同价、旅行社参与政府公务采购、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保护以及文明旅游、网络经营旅游业务、游客购买保险等问题提出了建议。
纪相忠在总结讲话中指出:我省旅游业发展很快,成效显著,已成为我省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也应看到,我省旅游业发展与旅游强省还有一定差距,在旅游机构设立、管理方式、土地使用、投资力度、旅游经营者及导游的权益保护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旅游条例》的修订完善,要为解决产业发展问题和旅游强省建设提供法律保证和制度基石。(孙辉)
本文来源: 旅游政务网
01.04.2015 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