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两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座谈会召开

14.01.2020  22:00

  为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将地方“两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纳入人大备案审查的工作要求,听取“两院”制定规范性文件情况,征求对《四川省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定(草案)》的意见,1月8日,省人大法制委、监察司法委和常委会法工委组织召开“两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作明出席座谈会并讲话。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黄智刚主持会议。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分别汇报了近年来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情况及对《四川省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定(草案)》的意见建议。参会人员围绕开展“两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进行了交流。

  刘作明指出,开展“两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和全国人大关于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的重要举措。2019年12月1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通过的《法规、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工作办法》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对“两院”制定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和常委会法工委要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与“两院”加强协作,完善制度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两院”要按照“不得制定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的规定,把好规范文件的制定关并自觉接受省人大常委会监督。

  省人大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田万国、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江建明、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筠、王俊参加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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