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办相关负责人解读《四川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
到2022年底
●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全省煤矿数量减少至270个以内
●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105座以上
●园区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成率达100%
本报记者 任鸿
日前,省安委会印发《四川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在全省狠抓2个专题和12个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行动计划》出台的背景是什么?有何亮点?7月10日,省安办副主任、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王峰做客省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对《行动计划》进行解读。
安全生产形势稳中有险
王峰介绍,当前,我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向好。今年上半年,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6.2%、25.6%。但安全生产工作仍然稳中有忧、稳中有险、稳中有变,事故总量依然较大。
“一方面,我省是全国洪涝灾害、地质灾害、地震灾害和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重点防控区域和重点省份,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大;另一方面,我省安全生产基础仍然薄弱,经济下行压力、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以及新行业、新业态大量涌现带来的安全风险防不胜防。”王峰介绍,我省是能源化工大省,全省有危化品生产经营性企业近万家,危化品管理压力大、任务重;煤矿领域一直是小煤矿多,煤层复杂,事故多发频发;全省有消防重点单位1.9万余家,森林火灾高危区占全国23%,火灾发生起数、死亡人数、经济损失长期处于高位……这些都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不小挑战。
《行动计划》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总抓手,是夯实全省安全生产基础,提升本质安全的一项重大举措。《行动计划》从根本上、源头上提出一些具体措施,比如,到2022年底,我省将坚决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全省煤矿数量减少至270个以内;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105座以上;园区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成率达100%……
“通过专项整治,要消除一批重大隐患,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实现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王峰说。
结合四川实际制定自选动作
《行动计划》是我省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行动指南,包括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消防、道路运输、交通运输、城市建设、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危险废物、工贸行业重点环节、特种设备、农村等12个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相较国务院安委会的安排,我省新增了工贸行业、特种设备、农村安全3个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
王峰介绍,自选动作是充分结合四川的实际作出的部署。近年来,随着工贸行业飞速发展,工贸行业领域企业大量入驻四川,该领域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呈逐年上升趋势。特种设备在实际生产生活中应用广泛,最常见的包括城市电梯、压力容器、施工起重机械等,还有一些新领域、新业态,包括一些目录外的大型游乐设施等,在各类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中使用非常多,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农业产业机械化、现代化持续提升,农村安全存在诸多短板和薄弱环节。“我们精准聚焦全省事故易发多发行业领域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旨在提升安全生产的整体水平。”
记者注意到,针对上述三个行业领域,《行动计划》瞄准问题,突出重点进行整治。比如,将全面排查治理工贸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进一步厘清一些新领域、新业态的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提升这一领域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水平;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坚持关口前移、抓早抓小,把资源和精力向源头风险防控倾斜,切实提高农村安全生产的整体水平和质效。
“把全面推行实施的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与专项整治有机结合也是我省的自选动作。”王峰介绍,我省将通过建立落实主体责任清单、岗位责任清单、风险管控责任清单、日常安全工作清单,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员覆盖的安全生产责任闭环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