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贼拒捕驾车撞伤民警 判刑三年

05.11.2014  18:01

        四川在线消息 (黄颂杰 四川日报记者 刘春华)11月5日,记者从绵阳三台县法院获悉,今年7月因拒捕驾车撞伤巡逻民警的王某某,近日被三台县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三千元。

        王某某是梓潼县双峰乡河口村村民。今年7月25日晚上7点左右,在三台县塔山镇中心卫生院门诊大楼一楼东侧墙角处,王某某看见一辆助力摩托车,因四周无人,王某某通过接线打火和暴力掰锁,将车盗走。正当他准备驾车逃离现场时,被车主刘某发现追赶。此时,塔山派出所民警曾某、黄某刚好巡逻至此,立即上前要求王某某停车。王某某为抗拒抓捕,驾驶摩托车将曾某当场撞伤,随后弃车逃跑。被派出所民警在塔山镇雄关干道居民区后面的玉米地里抓获归案。

        王某某在庭审承认自己犯下的罪行,并当庭悔罪,希望法院从轻处罚。因王某某自愿认罪,且家中有一岁小孩需要照顾,家庭生活困难,法院对其酌情从轻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处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