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室盗窃1根香蕉 绵阳男被判拘役2个月罚1000元
绵阳一男子白某潜入朱女士家中盗窃,没找到现金,肚子又饿,就拿了一根香蕉放在包中,随后因太困在朱女士家中睡觉,被回家的朱女士家人当场抓获。近日,涪城区法院判决,白某因入室盗窃,被判拘役2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今年2月13日18时许,绵阳市涪城区御营新村朱女士及家人回到家中,发现房门不能打开,怀疑有人入室盗窃,便拨打了110。民警赶到后,朱女士已找开锁匠打开了房门,经初步检查,屋内没有发现异样。十几分钟后,朱女士的老公打开衣柜,发现最上层躺着一人,便和家人将其堵住,随后,嫌疑人被民警控制,经过搜查,从该男子身上搜出一根香蕉。
4月20日,因白某犯盗窃罪,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向涪城区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2月13日18时许,被告人白某进入朱女士家中,窃得香蕉一根,被当场抓获。法院认为,白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国家刑律,构成了盗窃罪。白某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法律规定,判决白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审判长王志表示,由于居民家中是个人场所,隐私之地,因此,虽然白某只盗窃了一根香蕉,但是入室盗窃就要从重处罚。
那么,白某为何只盗窃了一根香蕉?警方和法院又是如何认定这一情节的呢?
警方介绍,29岁的白某,因与妻子吵架,独自离家出走多日。事发当天,由于肚子太饿,而身上的钱已用完,他就想到了盗窃,闲逛中来到了朱女士所在小区,发现朱女士家并没有锁门,于是入室准备盗窃。
白某交代,他进入房间后,反锁了房间,在屋内寻找现金,却只发现一些首饰和证件,他并没有拿走。当他再次来到客厅,看到桌上有一盘水果,于是就拿了一根香蕉。因为太困,他就躺在沙发上睡着了,后来听见开门声,白某就进入房间的衣柜,躲在了最上层。20多分钟后,白某被当场抓获。
周兰兰 成都商报记者 汤小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