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取QQ号非法牟利3万余元 成都两男子被批捕

06.04.2016  12:57

四川在线消息 (四川日报记者张立东)通过发送钓鱼邮件的方式窃取他人网络账户和密码,并在网上进行贩卖,累计牟利3万余元。4月6日,记者从成都市金堂县检察院获悉,日前,该院依法办理金堂县首列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案。

经查,该案的三名犯罪嫌疑人张某林、张某平和张某是初中同学,平时经常在一起上网打游戏。2015年夏天,他们在网络聊天过程中了解到QQ号资料可以卖钱,加入了一个网络盗号的QQ群,在这个群里学到了如何盗取QQ号的方法,通过网络学习这些技术,三人分别做起了盗取QQ号的事情。

三人分别购买了多个域名并租用了一些云服务器,利用这些域名和服务器搭建起仿腾讯公司安全中心的钓鱼网站。然后在网上盗取一些大企业的邮箱账号,利用这些企业邮箱向该游戏高等级玩家的QQ邮箱发送一封邮件,内容一般是“你的账号存在异常”或“你的账号在异地登录”等待,并将他们搭建的钓鱼网站链接接在后面。玩家一旦点击链接进入设置钓鱼网站,就会看到仿腾讯公司安全中心的页面,上面有姓名、身份证、绑定的手机号、QQ号、历史密码、三个密保问题、安全QQ号等问题。当他们接收到玩家填写的这些资料后,就利用这些问题通过申述的方式将玩家的密码、绑定的手机号更改从而就盗取了玩家的QQ号然后将他人信息在网上贩卖。经核实,三人通过贩卖盗取的他人个人信息从中获利3万余元。

案发后,金堂县检察院及时启动提前介入侦查工作机制,指导公安机关进行有效侦查,对电子证据进行有效固定;受理该案后,案件承办人迅速审查,核实了犯罪事实,依法从快办理该案。

犯罪嫌疑人张某、张某林、张某平使用“钓鱼”邮件,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后将获取数据贩卖,三人获利均在5000元以上,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之规定,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林、张某平被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张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