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2期:我省各级安监部门将进入规委会加强源头安全管控

04.02.2016  15:39

要    目

◆  我省各级安监部门将进入规委会加强源头安全管理

◆  我省组织开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督查工作

◆  我省切实加强长江流域安全监管工作

◆  宜宾市积极做好煤矿生产安全要素保障工作

 

【安全要闻】

我省各级安监部门将进入规委会加强源头安全管控。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县级以上政府应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总责。《意见》提出,安全监管部门要作为成员进入各级人民政府规划委员会;在组织编制城乡规划时,应当规划适当区域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且周边安全防护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加强对化工园区(集中区)的安全管理,化工园区(集中区)设立前应当进行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已经建成的园区应当每5年进行一次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意见》明确,建立全省统一的覆盖危爆物品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各环节的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将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相关数据全部纳入平台,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全流程监管。加强数据的深度整合、高度共享和实战运用,提高对公共安全风险的监测、预警和处置能力。

【安全监管】

我省组织开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督查工作。 近日,省安办印发通知,决定由省政府安委会部分成员单位领导带队,组成10个督查组,对全省21个市(州)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重点督查各地区各部门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部署落实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组织开展强降温天气等重点时段安全督查检查和落实重大隐患整改等情况。每个督查组在每个市(州)督查不少于2个市级行业主管部门、3个县级行业主管部门、2个乡镇政府(产业园区管委会)。针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督查组将责令生产经营单位立即整改或移交地方相关部门依法处置,切实把安全生产各项要求落实到基层和企业,确保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目前,10个综合督查组正赴各地开展检查督查。

我省切实加强长江流域安全监管工作。 近日,省安办组织召开专题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研究针对性措施,防止沿江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对长江流域造成污染。一是严格控制沿江化工园区建设。科学规划、从严审批沿江工业园区特别是化工园区建设,开展化工园区安全评价,新建化工企业必须进入化工园区,对与江河安全防护距离达不到要求的临江临河化工企业实施搬迁。二是全面提升沿江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大力提升“两重点一重大”危化品装置自动化控制水平,进一步完善化学品罐区监测监控设施,强化化学品罐区生产运行管理。采取“自动化换人、机械化减人” 、临江化工企业全部建立清净下水池等措施,进一步提高企业事故防范能力。三是强化沿江重大危险源管控。加强沿江尾矿库的尾矿坝、放矿系统、排洪系统、回水系统、尾矿输送系统以及选厂的安全管理。将临江临河所有重大危险源纳入预警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实时动态监控。加强危险化学品的道路、水路运输及港口码头管理,提高长江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水平。四是提升应急救援水平。加快推进建立长江流域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发起长江流域省级部门联席会议,编制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情况通报、数据共享和联合应急演练,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基地,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安监、环保、饮用水源管理等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强化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基层动态】

宜宾市积极做好煤矿生产安全要素保障工作。 一是分类处理。对已经关闭的煤矿,立即实施断电断网;对暂时停产停建的煤矿,实行“一停四不停”(一停:停产,四不停:不停电、不停风、不停排水、不停瓦斯检查),确保煤矿电力供应和通讯正常。二是落实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力协调解决煤矿生产安全要素保障问题;加强经营管理,积极筹措资金,拟定付款计划,支持煤矿企业安全健康可持续发展。三是加强排查。进一步摸底调查,全面掌握辖区内煤矿企业欠费情况,认真排查梳理,突出重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因电力拉闸、断网断讯问题而引发重大生产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