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政府监管措施挂钩市场主体信用信息
16.01.2017 13:05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没有企业信息归集共享,谈不上信用监管、协同监管、联合惩戒。为此,我省开发完成四川省政府部门信息共享及监管协作平台,作为我省信息共享交换和协同监管、联合惩戒的基础平台。通过签订部门间信息交换共享合作备忘录,加快推进跨部门企业信息归集共享,率先与发改、税务、质监、人社和统计等部门实现信息共享,推送和归集涉企信息554.55万条。我省将政府部门监管措施与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直接挂钩,制定《四川省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规定》,将违反工商登记有关规定的市场主体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纳入信用监管体系。目前全省被列入异常名录的企业78668户,企业申请移出异常名录企业12657户。我省还制定了《四川省工商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程序暂行规定》,在四川省政府部门信息共享及监管协作平台中共享了对失信当事人的信息,各部门可会同对其进行市场准入和任职限制。我省还推进“黑名单”管理应用,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市场主体及其投资者、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与省法院和税务、银行等部门建立相关联动措施,各部门采取针对性的信用约束措施。目前,全省工商已限制“老赖”1306名。
副省长朱鹤新出席会议并讲话。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16.01.2017 1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