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 “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 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14.08.2015  13:03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各煤监分局,各相关处(室),各有关企业: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要求,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科技〔2015〕63号)转发你们,并就做好我省“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做到“组织领导、工作责任、计划进度、保障措施、实施效果”五到位,把责任分解落实到部门、单位和人员。要加强督促检查,上级安监部门对下级部门、企业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要定期进行检查,逐级抓好落实,确保即定的每一项技术和装备都要落到实处。

二、制定切实可行方案。严格按《通知》的总体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此次工作的线路图、进度表和时间节点。要综合考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产业结构布局,以及企业的资源赋存、灾害类型、基础设施、管理水平等因素,选择合理的技术路径和相应的机械化、自动化改造方案。

三、加强政策引导。要用足用够、用活用好国家现行政策。“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建设经费,纳入安全费用提取使用范围税前列支。“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重大关键技术攻关,优先申报国家“十三五”重点研发计划。机械化、自动化重大技术装备,优先纳入国家《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总局《推广先进安全技术装备目录》。机械化、自动化重大科技成果,优先推荐国家科技进步奖和科技成果奖。要把机械化、自动化和信息化、智能化,纳入各地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予以推进。

四、与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将“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与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共同向前推进。一是与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紧密结合起来。把最近一个时期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暴露出的技术装备和工艺等方面的问题,作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要解决的重点问题,集中力量进行攻关和推广。二是与煤矿安全治本攻坚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贯彻落实煤矿安全治本攻坚双七条、煤矿矿长谈心对话、安全生产重点县实施监管等工作中,就“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提出要求,把专项行动实际进展情况,作为衡量煤矿安全治本攻坚等工作成效的一项重要标准。三是与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紧密结合起来。把发展机械化、自动化,纳入各个行业领域安全整治内容,在抓好煤矿等4个高危行业的基础上,把专项行动逐步向其它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拓展。四是与加强监察执法和“打非治违”紧密结合起来。对违背国家淘汰落后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及时下达限期整改或者停产整顿指令,推动企业进行机械化、自动化改造。

五、分步实施。本次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试点示范阶段(2016年7月底前)。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选定若干个试点示范企业,各市(州)确定试点示范企业不得少于《各市(州)试点示范企业数量表》要求的数量(详见附件4)。8月21前将本地试点示范企业名单和试点建设方案报省局(详见附件2、3),省局将在有关重点行业领域各选定2-3家企业开展试点示范。有关企业要积极参与到“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中来,确保资金、人员到位。特别是中央企业、地方重点骨干企业,一定要积极发挥排头兵和表率作用,带头推进机械化、自动化。2016年7月底前,形成试点示范总结报告报省局规划科技处(科技装备处)。

第二阶段:建立标准规范阶段(2016年1月至12月)。各市(州)安全监管部门认真总结试点示范成果,及时将实用先进的技术、工艺、装备及经验等转化为标准规范。2016年10月底前,提出修订“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建议,报省局规划科技处(科技装备处)。国家总局征求标准规程修订意见的,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企业要积极参与,及时提出意见建议。

第三阶段:评估推广阶段(2017年以后)。2017年7月底前,对示范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效果进行评估。2017年12月前,分行业领域召开现场会和推广会,全面部署推广专项行动。2018年开始,全面部署“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专项行动。国家总局将分批次发布《推广先进机械化、自动化技术装备目录》、《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和一系列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对明令淘汰的落后安全技术装备和工艺,要依法坚决取缔。

请各市(州)安全监管部门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并向所辖企业传达贯彻此次专项行动精神,真正把本次专项行动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

联 系 人:刘东  鲜海滢   联系电话:028-86634063  86630042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地      址:成都市人民东路66号      邮      编:610015

附件1: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的通知》.docx

附件2: 试点示范企业名单.docx

附件3: 试点示范实施方案(格式).docx

附件4: 各市(州)试点示范企业数量表.docx

四川省安全监管局    四川煤监局

201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