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拟建网络监管大队 网售化妆品将实名登记

12.11.2014  10:31

  网购“四品一械”质量成“双11”关注重点,省食药监局局长段宇飞做客“民声热线”透露——

  羊城晚报记者 陆志霖 通讯员 陈燕舒

  昨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段宇飞带队上线广东“民声热线”节目。恰逢“双11”,网购药品、化妆品、保健品、食品、医疗器械等“四品一械”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引发市民的关注。段宇飞透露,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申请成立一个国家级的网络监管大队,专门负责监管网上销售的上述产品。

   网售化妆品将实名登记

  “双11”来临之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过官方网站就《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简称《条例》)公开征求意见。与旧条例不同的是,新的《条例》增加了对网售化妆品的规定。

  根据《条例》,网络化妆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实行实名登记,并对入网的化妆品生产经营者承担管理责任。一旦发现入网化妆品生产经营者有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网络化妆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注册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如未尽到相关义务,将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而消费者通过第三方网络平台买到假冒伪劣化妆品,可向入网化妆品生产经营者要求赔偿。网络方不能提供生产经营者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网络方赔偿,但有权追偿。

   拟建网监抽检网售化妆品

  除交易平台自律外,负责化妆品监管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还将主动出击,加强对网上销售的化妆品的监管。在昨日的“民声热线”节目上,段宇飞透露,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申请成立一个国家级的网络监管大队。目前初步设想该大队将设在网络信息化监管技术较为发达的深圳。“网监大队将对网上销售的化妆品进行排查,对怀疑有问题的产品进行主动抽检,一旦发现问题将通知属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还将在曝光台上曝光。

  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曝光的最新一批不合格化妆品产品,标示有“美白”、“祛斑”功能的化妆品是违法添加药品、重金属的重灾区。而根据《条例》,今后此类产品将列入特殊功效化妆品,将进行注册备案管理。编辑:王锐

(原标题:广东拟建国家级网络监管大队 网售化妆品将实名登记)

编辑:SN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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