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及时依法查处2017年监督抽查检出的不合格农产品

03.01.2018  07:30


    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2017年,各地按照我厅《关于开展2017年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川农业函﹝2017﹞11号)要求,在春节等重大节日和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活动期间,对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规模化养殖场(户)、生猪屠宰场等重点对象进行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共抽检种植业产品、畜禽产品和水产品样品2256批次,对其中7批次不合格样品及时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一是对违法违规行为处以罚款,二是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三是对有关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