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制定《达州市动物卫生证章标志管理工作细则》

22.07.2015  19:02

  为进一步规范动物卫生证章标志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四川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关于强化证章管理推进证章管理物联网进程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我市制定了《达州市动物卫生证章标志管理工作细则》。

  《细则》共六章三十条,分别从动物卫生证章标志管理总则,动物卫生证章标志的计划与订制,动物卫生证章标志及资金的保管,动物卫生证章标志的申领、发放和使用,动物卫生证章标志的监督管理等五个方面做出了具体管理要求,并建立和完善了上缴检疫合格证明审核制度和回收检疫合格证明查验制度,从而进一步规范我市的动物卫生证章标志管理工作。《细则》从2015年7月22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