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转发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8批次不合格化妆品核查处置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05.08.2015  20:34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8批次不合格化妆品核查处置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药化监〔2015〕116号)转发你们,请按要求在辖区内进行排查,对总局《关于8批次面膜类化妆品不合格的通告》(2015年第46号)通报的产品一律下架并停止销售。8批次不合格化妆品名单如下:

1.标称朗曜日化(上海)有限公司生产的金蔻4合1密集润白修复面膜和3D紧致V脸弹力面膜两种产品;

2.标称上海臻美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i尚i膜瓷娃娃0毛孔面膜;

3.标称广州澳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仟佰草茶树清痘控油隐形面膜;

4.标称广州天姿丽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透明质酸密集补水隐形蚕丝面膜和水感透亮柔嫩细肤蚕丝面膜两种产品;

5.标称广州市白云区美莲葆化妆品厂生产的左旋C焕采驻颜蚕丝面膜;

6.标称(中德合资)肇庆市清秀日化有限公司生产的美白凝肌蚕丝面膜。

同时,对涉嫌假冒的化妆品,要深查深究化妆品经营者的进货渠道,发现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黑窝点的,依法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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