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度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11.11.2014  11:13

各产煤市(州)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省煤炭产业集团公司,省古叙煤田开发公司:

现将《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度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审工作的通知》(煤安监司办[2014]24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高度重视,加快进度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是贯彻落实煤矿安全“双七条”和煤矿安全攻坚举措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99号)所要求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是实现煤矿安全工作根本好转的重要抓手。各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指导和督促认真开展达标创建,加快申报、考评、审核上报的进度。

二、严格标准,逗硬考核

要严格按照《四川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试行)》和《四川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认真组织考核评审工作。对没有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三级标准的煤矿,要责令其停产整改,限期达标。

三、加强动态检查,推动企业动态达标

市、县两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采取动态抽查的方式对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情况进行检查,推动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每年对辖区达标煤矿全覆盖检查一次;市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每年抽查比例不低于达标煤矿的20%;省局将适时组织对达标煤矿进行抽查。各煤矿企业必须认真开展“班评估、旬检查和月验收”,实现动态达标,并建立相关台账档案,将相关信息录入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

四、按时报送有关材料

请各产煤市(州)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于2014年12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和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考核验收结果,以及申报二级、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的相关材料报省局煤矿安全监管处。报送的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总结

总结包括本辖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考核评审和达标情况以及等级被取消或降级情况等,取得的主要成效和典型经验,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下一步工作思路以及相关工作意见和建议。

(二)有关统计表

1、2014年度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煤矿统计表;

2、申报2014年度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名单;

3、2014年度安全质量标准化等级被取消或降级煤矿名单;

(三)一级、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申请材料

1、2014年度一级、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井工煤矿申报表;

2、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自评报告。

(四)注意事项

1、有关表格从国家安监总局网站下载。

2、一级、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相关申请材料要通过四川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申报,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申报材料(经审核并签署意见),同时报送纸质材料。

3、未恢复生产和停产矿井不能开展标准化考评验收的矿井不纳入达标煤矿统计(附件1),也不纳入被取消或降级煤矿名单(附件3);被取消或降级煤矿名单(附件3)“被取消或降级的原因”填写:因发生事故、管理滑坡等原因。

联系人:严霄云;联系电话:028-86263385(带传真);

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通信地址:成都市人民东路66号;邮政编码:610015。

 

附件:《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度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审工作的通知》(煤安监司办〔2014〕24号)(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http://www.chinasafety.gov.cn/newpage/Contents/Channel_5475/2014/1029/242326/content_242326.htm下载)

 

 

 

201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