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4-2015年度“小巨人∙成长型”中小企业(第一批)的通知
08.11.2013 17:50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川经信企业函〔2013〕1081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各扩权县(市)工业经济主管部门,省级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示范性中小企业培育工作,推动全省中小企业持续稳定发展,结合我省中小企业工作实际,拟对“小巨人•成长型”中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调整退出培育名单(附件1),并启动2014-2015年度“小巨人•成长型”中小企业(第一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四川省境内合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在2011年1月1日前成立,且在2013年12月底前列入我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企业基本条件按照我委《关于组织申报2012-2013年度“小巨人•成长型”中小企业的通知》(川经信函〔2011〕1255号)中的标准执行,其中,“小巨人”企业年销售收入标准为1亿元以上至10亿元以下。“成长型”企业年销售收入标准为2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以下,“三州”“成长型”企业下限放宽至1000万元。 二、申报程序 已列入2011年及2012-2013(2个批次)的企业不再申报(成长型企业发展壮大拟调整至“小巨人”企业培育名单的需重新申报,并备注)。 (一)企业申报入库。 11月15日前,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网络平台(www.smesc.gov.cn)进行入库申报。未完成网上入库申报的,不予受理。 (二)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审核推荐。 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扩权县(市)工业经济主管部门对入库企业审核确认并完成网上推荐后,由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统一形成推荐文件(含扩权县市)并附2014-2015年度四川省“小巨人•成长型”中小企业(第一批)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2)。 省属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经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三)其他。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扩权县(市)工业经济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组织、推荐企业参加,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初审,于11月20日前将申报文件1份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企业处。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扩权县(市)工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小巨人•成长型”中小企业的指导、督查、协调和服务,严格统计上报和跟踪管理,确保效果。 三、调整退出培育企业 对2011年及2012-2013(2个批次)培育企业连续两年发展目标达不到培育要求或已不适合继续作为“成长型•小巨人”对象的232户企业予以退出培育企业序列,不再享受培育扶持政策(附件1)。 联系人:赵杨 熊庄 黄鹏 联系电话:028-86264044 86265849 网站技术支持 杨郦 83228797 附件:1.四川省“小巨人•成长型”中小企业调整退出培育名单 2.四川省“小巨人•成长型”中小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10月31日 |
附件下载: 1.四川省“小巨人•成长型”中小企业调整退出培育名单 2.四川省“小巨人•成长型”中小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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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2013 1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