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5年四川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推进计划》的通知

27.02.2015  19:32

 

 

川知领〔2015〕3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将《2015年四川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推进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2月9日

 

 

2015年四川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

实施推进计划

 

根据《四川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结合各成员单位和特邀成员单位年度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作重点,制定2015年四川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

一、省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认真贯彻落实《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国办发〔2014〕64号),协调组织开展《四川省深入实施四川省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5—2020年)》研究制定工作。

2.协调推动我省2015年战略纲要实施推进计划的制定实施。

3.围绕省委、省政府全面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发展,推动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和五大新兴先导型服务业发展等重大部署中的知识产权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

4.组织开展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四川地区活动。召开2015年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新闻发布会,发布《2014年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和《2014年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5.围绕重点领域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联合执法以及科博会等大型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6.组织开展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工作。

二、省发展改革委

7.探索推进企业创新发展的新模式、新途径和新机制,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各类创新资源配置的导向作用,大力培育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

8.探索搭建创新创业大平台,创新孵化器建设和服务模式,促进我省技术创新体系的构建和完善。

9.以规划为引领,以项目为抓手,推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和应用示范。

10.推进省级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促进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开放共享,增强其行业技术服务功能。

11.实施国家新兴产业创投计划,推动设立更多的新兴产业创投基金,扶持和培育初创期、早中期创新型企业发展壮大。

三、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12.进一步实施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培育工程,按照《工业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指南》,指导企业加强知识产权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制定培育工程评估指标体系,培育国家级知识产权运用标杆企业。

13.大力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能力。鼓励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保护体系。支持企业通过购买、置换、许可、兼并重组等方式获得核心技术、关键部件和基础原材料等专利技术。

14.大力推进企业专利实施和产业化。联合开展省级专利产业化试点基地认定工作,支持有条件的产业园区积极创建“国家专利产业化工程”试点基地。组织实施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重大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

15.构建重点产业专利联盟。开展行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依托成员单位组建专利池,开展专利交叉许可,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

16.构建知识产权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探索知识产权工作与园区的技术创新、特色产业发展和招商引资有机结合的新途径和新方法,形成知识产权服务于工业集中区(产业集群)的新机制。

四、省教育厅

17.进一步强化高校科技成果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在科研项目管理、科研平台建设和科研评价等环节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管理。

18.继续推动省级大学科技园区建设,重点孵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

19.推进高校在专业设置、课程安排上加强知识产权相关体系和内容建设。支持高校创造条件,积极为申报知识产权硕士、博士点做准备。

20.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知识产权教育,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体验教育和实践活动。

五、省科技厅

21.推进实施《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专项改革试点总体工作方案》,着力在成果处置权和收益分配权“两权”方面积极探索,进一步推进完善科研院所科技人员的职称评定、兼职取酬、离岗转化科技成果、领办创办科技型企业等创新创业激励政策,充分释放科技人员的创新潜能和创业激情。

22.强化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和五大新兴先导型服务业科技支撑。加快制定页岩气、节能环保装备、信息安全、航空与燃机、新能源汽车等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的技术路线图和科技行动计划,制定加快推进现代科技服务业发展规划,布局一批重大关键技术攻关项目。

23.深入推进科研院所改革,制定科研院所改革总体方案和改革分类标准,明确承担的主要任务和支持政策。推进中央在川科研院所与产业创新对接,深入推进转制类科研院所改革,启动公益类科研院所改革试点。推进产学研联合建立新型研发组织,探索建立地方综合性科研院所。

24.积极推进成都、绵阳、自贡、乐山等国家高新区加快发展。打造一批特色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新增高新技术企业300家。推进全省工业园区普遍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新培育科技型中小微企业5000家。全省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达到14000亿元,力争突破15000亿元。

25.围绕15个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支持实施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转化项目,全省技术交易额力争突破220亿元。

六、省公安厅

26.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力度,继续加强对涉及民生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高度关注的假冒伪劣药品、食品、农资、日化用品等犯罪的打击工作,保持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

27.进一步健全侵权假冒伪劣违法犯罪黑名单库建设,加快打假溯源技术的研究应用,不断完善重点产品特征库和真假产品样本库建设。

28.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协作,促进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工作的机制有效落地、及时启动和实际运转。

29.进一步密切与各行业协会、企业单位的联系,不断推动警企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的完善和发展。

七、省司法厅

30.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31.将宣传普及知识产权有关法律法规,作为我省普法规划的一项重要工作,继续加强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

32.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发挥传媒优势,采取寓教于乐,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借助“法律七进”活动平台,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将知识产权法律知识送进企业、机关、单位等,以灵活多样的形式提高全民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意识。

八、省财政厅

33.突出重点,调整结构,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着力提高我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继续积极探索建立多渠道、多元化的投入体系,引导企业、投资机构和社会资金加大对知识产权的投融资力度。

34.配合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进一步探索完善对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激励机制。

35.协调相关部门统筹科技、产业发展等方面资金,大力支持培育形成一批优势产业自主知识产权。

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36.继续以培养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为重点,按照高水平、小规模、重特色的要求,紧紧围绕深入实施我省“三大发展战略”的要求,积极协调推进各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知识产权领域培训研修,加快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更新。

37.继续加大行政机关公务员知识产权培训力度,在行政学院主体班、送教上门培训班中设置知识产权课程,创新培训方式,强化组织管理,分层分类、因地制宜开展培训。

十、省农业厅

38.加大执法力度,重点打击侵犯他人植物品种权以及“套牌”生产、销售授权品种的行为,集中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为植物新品种创新和品种权保护提供良好健康的环境。

39.积极推动植物品种权申报工作,努力保持四川省植物品种权申请和授权数量居全国前列。

40.在大小春供种季节,对全省主要种子集散地开展专项检查,对抽查品种进行真实性鉴定。

41.进一步加大植物新品种保护宣传培训力度,加强对育种单位、种子企业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从业人员植物品种权保护意识,减少侵权纠纷事件的发生。

十一、省林业厅

42.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宣传普及,增强全社会植物新品种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43.把植物新品种知识产权保护纳入林业科技研究、技术推广、开发、产业化发展等全过程。切实加强对林业科技成果的保护力度。

44.加强林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建立创新激励机制,提高龙头企业知识产权意识,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大力培育自主品牌。

十二、省商务厅

45.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相关工作部署,继续做好全省打击侵权假冒综合协调工作。

46.组织开展好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假冒伪劣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

    47.会同相关部门为进出口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服务,帮助企业提升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意识和纠纷应对能力。

十三、省文化厅

48.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相关知识传播,提升企业和公众,特别是非遗保护单位、非遗企业及传承人保护非遗项目知识产权的意识。

49.继续开展文化领域知识产权建设工作,把知识产权纳入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

十四、省外侨办

50.继续推动与港澳地区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51.努力维护我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国际形象。

52.继续提供方便快捷的因公出国(境)审批与签证服务。

53.继续跟踪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动态,适时做好调研和相关信息收集等基础工作。

十五、省国资委

54.加强对全省各级国有企业贯彻执行《关于加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指导监督,确保意见的贯彻执行取得实效。

55.引导企业加大创新投入,进一步提高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组建创新联盟,推动企业由要素驱动型向创新型转变。

56.加大改革重组力度,推动国有资本向高新技术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自主知识产权密集的名优企业集中,提高国有资本的质量和效益。

57.加强对国资企业改革中涉及的国有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格依法依规转让交易。进一步会同相关部门,全力打击侵犯国有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和维护企业国有无形资产安全。

58.加强知识产权培训,进一步提高国有企业知识产权意识。

十六、省工商局

59.建设“四川商标管理分析平台”,通过加强源头基础数据整理,科学开展四川商标发展统计分析,提高四川商标战略实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品牌四川创新发展。

60.突出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重点,与省法院探索建立商标专用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与竞争执法、消保、市场、消协等的协作机制,形成合力监管商标。同时,进一步完善商标侵权案件信息公示制度。

61.深入实施商标战略,抓好商标典型示范引领工作,形成商标战略实施横向有示范城市、示范园区、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纵向有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的全方位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体系,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62.进一步实施“个十百千”工程和完善商标战略进园区工程,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服务。

十七、省质监局

63.继续做好宣传工作,大力宣传地标保护对发展壮大特色产业、提升品牌形象、传承发展、助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 

64.推动省政府将《四川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纳入2016年立法计划。推动地方党委政府将持续增加地标保护投入、深入挖掘地标资源、不断壮大地标产业等作为“三农”工作的重要内容,推动地标保护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推动社会广泛采用正版标准。积极推进采用正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社会提供快捷、方便、准确、可靠的标准信息咨询服务。

65.继续培育申报产品,在全省地标资源普查的基础上,深入挖掘我省特色产品内涵,积极培育和组织申报,确保我省地标保护产品总数和年增量继续领跑全国。推动我省更多的县(区、市)地标保护产品实现零的突破。

66.加强交流合作,鼓励我省地标产品积极走出去,广泛宣传推介我省地标产品,进一步提升产品知名度和影响力。推进地标示范区建设,积极争取打造更多的国家级和省级地标示范区。加强质量监管,在2015年内实现对全省所有地标产品抽查全覆盖,持续提升全省地标产品质量和特色水平。

十八、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67.加强著作权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健全完善著作权宣传工作机制,充分运用新媒体多层次、全方位开展著作权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以著作权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修订颁布为契机,组织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教育活动。依托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四川地区活动平台,举办“版权进校园、社区、企业”主题活动,不断增强全社会版权保护意识。

68.加强版权行政执法工作。开展基层版权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新技术条件下的执法水平。开展打击侵权假冒专项工作,维护版权市场健康秩序,深入推进“剑网2015”专项行动,不断规范和净化网络环境。以强化版权执法监管工作为主线,强化属地管理,督办大要案件,加大重点地区、重点领域侵权盗版行为专项治理力度。发布全省版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营造全省版权产业健康发展良好社会环境。

69.深入推进和巩固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贯彻执行《四川省贯彻落实<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认真总结和推广成功经验,以继续制度建设为基础,以确保工作不反弹为前提,以督促检查和教育培训为抓手,以建立长效机制为重点,着眼长远,完善机制,巩固成果,实现全省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70.推进版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版权工作调研,积极进行版权产业单位资产管理试点。鼓励作品创造,促进优秀版权作品成果转化。落实版权产品出口补贴政策,积极推进版权贸易工作。加强政策引导、产业扶持、制度保障、项目服务,积极培育和支持优势版权产业发展,继续开展版权产业示范城市、示范单位、示范园区(基地)建设工作,进一步推动和开展版权集体管理工作,规范版权交易行为,促进四川版权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十九、省国防科工办

71.大力推进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军工自主知识产权创造体系的建立,重点引导和支持核能开发、民用航天应用、大飞机、飞机整机装备、航空发动机、新一代电子信息、新材料领域关键技术的突破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形成。积极鼓励引导军工与地方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组建产学研用联盟。

72.按照省政府《军民融合发展专项改革方案》安排,建立军民两用技术转移和产业孵化中心,积极探索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搭建信息交流平台,推动省内的重点军工科研院所与地方企业开展合作。积极引导地方民口企业、院所参与军工科研生产项目,促进军民两用技术与成果双向转化。

73.积极推进与国防科工局、央属军工集团的对接合作,促进国家的重大项目落户四川,促进军工集团的军民结合产业在四川发展。加快推动中电科信息安全产业园、绵阳科技城军民融合示范区建设,推广带动其他军民结合产业的集聚化发展。

74.加强国防知识产权人才教育培训基地建设,加强军工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建立国防知识产权专家队伍,发挥多领域、高层次专家咨询作用。

二十、省法制办

75.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知识产权促进与保护的地方立法研究论证工作。

76.为全省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工作,培育良好的知识产权法治、市场和文化环境,建设创新型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十一、省知识产权局

77.制定实施《2015年四川省专利战略推进计划》,推进10大专项和33项重点任务的落实;研究编制《四川省知识产权(专利)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谋划未来五年阶段性目标、任务和措施,服务创新驱动和转型发展。

78.深化企业、园区、城市、县域知识产权(专利)工作。研究制定我省《关于知识产权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入实施百亿企业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工程,深化企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深化《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工作。深入实施产业园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程,支持重点产业园区开展专利导航产业发展试点,推动重点产业专利联盟建设。深入推进我省8个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和27个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示范县工作。

79.提升专利数量和质量,促进专利运用与产业化。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提升全省专利申请质量的实施意见》,制发《关于加强职务发明人合法权益保护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的实施意见》。加强对发明专利和涉外专利申请的资助工作,促进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布局。加大对我省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专利实施项目的引导和激励,促进专利技术实施转化与产业化。深入推进知识产权(专利)质押融资、专利保险、专利价值指标体系应用等专利运营工作,促进专利的价值实现。

80.深入开展“双打”和“护航”行动,加强专利执法和维权保护。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及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两个专项行动,继续开展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专项行动和重点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培育工作,加强专利执法检查和大型展会执法保护工作。实施专利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工程,加强我省专利执法维权平台建设,着力提升专利行政执法办案和维权援助能力。

81.加强知识产权(专利)服务能力建设,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研究制定《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专利审查协作四川中心建设,加强我省专利信息“一中心、两基地”服务平台建设和市(州)专利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完成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各领域专利信息分析,深入推进专利信息传播与利用工作。支持专利代理机构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培育工作,指导和支持成都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聚集试验区建设,大力培育和发展我省知识产权服务业。

82.深入开展多层次知识产权培训,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发挥四川大学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四川)基地和西南交通大学、西南科技大学、成都理工大学等7个省级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基地作用,开展多层次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训。支持我省10个市(州)的国家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分站建设,面向广大企事业单位开展线上知识产权培训。探索推进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试点工作。完善我省专利奖、专利项目评选、知识产权(专利)执法维权等专家库建设,培养知识产权培训师资、专利信息分析等领军人才,探索建立四川知识产权(专利)智库,为我省知识产权(专利)事业创新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二十二、省投资促进局

83.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学习培训,密切与本地商会、企业、园区的沟通联系,着力增强企业知识产权意识,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84.切实加大我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宣传推介力度,改善我省投资环境和对外形象,吸引更多国内外企业来川考察、洽谈、投资。

85.发挥我省在知识产权方面的比较优势,注重提升项目质量,优化引资结构,把招引重点放在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五大新兴先导型服务业上,着力引进引领型和带动性强的重大产业项目。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引进市场前景好的科技型优质项目,大力引进海内外高新产业人才顶尖团队、重点科研院校和知名企业来川创业或建立研发创新机构。

二十三、成都海关

86.积极参与地方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工作,简化海关向公安机关通报知识产权涉嫌犯罪案件的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透明度。积极寻求省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的支持,加强与省内各单位的沟通交流,摸索符合成都关区实际的执法协作方式,建立深入广泛的执法协作和知识产权保护综合治理格局。

87.严格按照《海关依法公开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做好制售假冒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

88.加强法制工作人员的队伍建设工作。强化关员在品牌知识、甄别技能的培训,提高执法关员的执法水平。

二十四、四川检验检疫局

89.进一步加大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保护力度,加强侵犯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知识产权案件的查处。

90.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8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细则》,开展地理标志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91.依法查处擅自使用或伪造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等违法行为。配合相关政府部门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二十五、省委宣传部

92.积极支持配合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做好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教育的宣传工作,积极参与组织各项宣传教育活动,倡导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文明风尚。

93.组织协调省内主要媒体做好知识产权保护的语录宣传工作,积极报道相关的重要举措、重大活动、重点事件,营造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舆论氛围。

94.结合依法治省及知识产权保护战略,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打击侵害知识产权行为的专项治理宣传工作,及时报道我省知识产权保护所取得的显著效果,梳理经验做法,及时挖掘先进典型,树立四川坚决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形象。

二十六、省法院

95.积极履行知识产权审判职能,深入贯彻“加强保护、分门别类、宽严适度”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基本政策,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加大对创新主体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切实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制止、制裁和打击各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强化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

96.在全省范围内深入稳妥地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试点工作,优化知识产权审判体制机制,切实增强“三合一”试点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以及行政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发挥整体保护效能,形成保护合力,构建资源优化、科学运行、高效权威的知识产权“三合一”综合审判模式,逐步形成知识产权的三重责任追究体系。

97.着力提升司法能力,培养德才兼备的知识产权专家型法官,努力打造和培养一批知识结构合理、化解矛盾纠纷综合能力强、适应知识产权审判专业化需求的高端人才。

98.认真贯彻落实司法公开制度,紧密结合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实际,积极采取多项措施,不断扩大司法公开范围,创新司法公开形式,努力实现阳光司法,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回应社会关切,增进人民群众对知识产权司法裁判的了解和理解,树立正确的社会导向,传递法治正能量,促进培育“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

二十七、省检察院

99.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对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刑事案件做到依法快捕快诉,加大对此类犯罪侦查监督和刑事审判监督力度。

100.依法查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的职务犯罪,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加大知识产权领域相关的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力度。及时受理、认真办理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刑事控告、申诉案件。

101.加强对人民法院审理知识产权纠纷民事和行政案件的法律监督,符合条件的,及时受理、提出检察建议或抗诉。

102.加大对检察干警知识产权理论和实务知识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

103.完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建议相关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关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监督公安机关依法及时受理、立案。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两法衔接”平台建设,实现信息互联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