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命名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街道办等 164个单位为“四川省安全社区”的通知

21.01.2015  17:05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安全社区创建评定办法(暂行)〉和〈四川省省级安全社区评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川安办〔2012〕94号)要求,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于近日组织对全国安全社区成都支持中心推荐的建设单位进行了综合评定。经审核评定,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街道办等164个建设单位(名单附后)符合四川省安全社区标准,现命名为“四川省安全社区”。


 

四川省政府安委会

2015年1月20日



附件: 四川省安全社区”命名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