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举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骨干培训

15.05.2014  18:38

  5月14日,全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骨干暨《党员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培训班举行动员大会,县委副书记、组织部长陈谋出席会议并讲话。

  陈谋在讲话中指出,举办这期专题培训班,是按照中央、省、市组织部要求,对全县组织、人事、政工干部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行专题培训,目的是深刻把握中央、省委关于干部选任的新要求、新精神,鲜明实干导向、科学规范选人,为“统筹城乡发展、建设幸福 渠县 ”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和干部人才支撑。

  陈谋要求,增强学习贯彻新《条例》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新的《条例》集中体现最新思想,全面、深刻回答和解决了“为谁选人”、“选什么样的人”、“怎样选人”几个最迫切的问题。新的《条例》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根本法、总法则,使我们更加坚定制度自信。一定要在执行中开动脑筋、集思广益,结合实际把《条例》贯彻落实好。新《条例》为解决突出问题给出了条件、开出了“药方”,我们要深刻领会这些重大调整变化,不断推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科学化。

  陈谋强调,要准确把握新《条例》的基本要求和精神实质。第一,要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党管干部,具体讲,就是管方向、管政策、管程序、管人头。第二,要始终鲜明正确导向。新《条例》把习总书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20字好干部标准,写入总则第一条,我们要强化这个导向,使之成为全县干部的共同追求。新《条例》树立注重基层导向、鲜明作风导向。第三,要始终落实三个从严,遏制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保证干部工作风清气正。

  县级各部门组织人事工作负责人、各乡镇党委分管领导,县委组织部全体干部参加会议。

  据了解,动员大会后为期三天的培训班正式进行。相关领导还将会对《党员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做细致解读和分析,并安排了《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坚持群众路线不动摇,转变作风谋发展》、《新时期群众工作方法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等相关课程的培训。(廖亚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