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药品安全专家的智囊参谋作用 全面提升我省药品安全决策和监管水平

02.11.2015  07:28
   ——解读新成立的四川省药品安全专家委员会

  继2012年四川省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成立后,10月30日,四川省药品安全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正式成立。这既是我省药品安全工作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推进我省药品安全监管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一件好事,标志着我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向科学化方向迈出了新的步伐。就专家委员会成立的背景、目的、内容和作用等相关情况,省食药监局负责人进行了问答式权威解读。

  问:成立四川省药品安全专家委员会都有哪些考量?

  答:当前,我国进入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食品药品安全成为了重大的民生问题、经济问题、政治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广大人民群众也对食品药品安全有了更高的要求和期盼。

  近年来,我省药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向好,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医药产业不断壮大。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省医药产业发展中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仍然存在,药品生产企业多、产品同质化多,产业集中度低、产品创新能力低等“两多、两低”问题制约着我省医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要解决好这些问题,迫切需要借助秉持严谨的科学精神、熟悉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发展趋势、精通专业学科知识的专家学者,为政府决策提供全面、科学、可行的思路建议和方案办法。

  早在2012年我省就成立了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大量专家学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咨询、决策,提出了许多很好的建议意见,为我省食品安全工作稳定向好作出了重要贡献,取得了良好成效。这次成立专家委员会,就是要充分发挥药品安全专家在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重大决策和日常监管中的智囊作用、权威影响和客观评价,进一步提高我省药品安全工作的决策水平,不断增强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问:首届专家委员会委员是如何产生的、将怎样运行和管理?

  答:本届专家委员会的委员采取相关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省局认定产生,他们都是我省药品行业各领域的佼佼者,其中更有中国科学院院士魏于全教授、中国工程院院士张兴栋教授两位国家级的专家,具有很高的专业权威性。同时,这49名专家分别来自我省的检验检测机构、安全监测及评审认证机构、医疗卫生机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及药械生产经营企业,实现了药品研发、生产、流通、监管领域的全覆盖,具有很强的代表性。

  为规范和加强专家委员会的工作,最大限度发挥专家学者在药品安全工作中的科技支撑作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借鉴兄弟省市经验,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了《四川省药品安全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对专家委员会的职责、工作制度等作了详细阐述;对专家的聘任、聘期、续聘及解聘、经费补助、工作纪律、激励与约束等作了明确的规定。

  问:专家委员会都有哪些工作职责、将发挥哪些作用呢?

  答:一是要当好政府决策的参谋。专家委员会的一个重要工作就是要为我省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及药品安全管理出谋划策,一些政府的重大决策关系到我省药品行业发展方向、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慎重研判,谨慎决策,各位专家是药品行业的“行家里手”,懂得药品行业发展的趋势、明白药品安全的科学规律,能为政府作出重大决策部署提出科学的建议。

  二是要做好风险监测和预警。各位专家来自药品科研院所、生产企业、医疗机构、检验检测部门等,几乎囊括了药品研发、生产、经营、使用各个领域,对自己专业领域内的药品安全问题警觉性强、敏感度高,各位专家能充分利用自身资源,对一些药品安全系统性和倾向性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在政府部门的主导下,为药品安全监管提供风险监测和预警预报。

  三是要做好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是药品安全管理工作中重要的一环。虽然,我省药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向好,事故发生率低,但是必须要时刻保持警惕。专家在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要为政府部门正确处置事故提供咨询建议,要利用自身的专业特长直接或间接参与到医疗救治、事故调查、事故原因分析、事故影响范围评估、科普宣传等实际工作中去。

  四是要做好科普宣教工作。药品安全问题社会关注度高、燃点低,极易成为新闻事件,各位专家的药品安全专业知识丰富而权威,专家的发言对媒体和群众都有更加令人信服的优势。同时,各位专家将积极参与到政府监管部门组织的各项药品安全宣传教育、知识讲座等活动中来,为广大人民群众普及药品安全知识、提升药品安全认知水平出力尽责,民众掌握了一定的药品安全知识,对抵制不实信息及降低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率,提升我省药品安全整体水平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