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扎根山区的人民调解之花 三十年维护一方安定
四川在线消息(刘达) 在合江县车辋镇,无论是村社干部还是群众,他们凡有纠纷都来找她解决,她也对人民调解乐此不倦,尽忠尽责。哪里有纠纷发生,哪里就有她高亢的声音,无论是乡间田野、山林土壁,还是街坊巷尾、工厂企业,都留下过她辛勤的汗水和平凡的足迹。
在调解一桩桩、一件件的具体纠纷中,她都身体力行,采取主动做工作,耐心做工作,反复做工作的方法,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智明人,使人民调解工作得到了当地政府领导的赞誉和群众的信赖,创下了车辋镇人民调解工作的新局面。
特别是从2007年以来,她每年都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50件以上,为化解大量的社会矛盾和维护人民团结,促进车辋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她就是恪尽职守、无私奉献的人民调解员——杨绍英。
主动调解化纠纷
2008年4月3日,车辋个体医生尹某将一患者(二里乡夏某)在医疗过程中致患者昏迷瘫痪,经一个多月的抢救治疗仍未出现好转,患者家属气愤万分,情绪激动,在公众场合声称,如果患者不能康复发生瘫痪或者死亡,就要找医生算总帐,并准备到医疗门诊滋事。
杨绍英在排查矛盾纠纷时发现这一闹事苗头,便主动介入此件医患纠纷的调解,及时对患者亲人急燥情绪进行疏通,稳定了众亲属的情绪;另一方面主动向患者亲属承诺,现在最主要的是全力对患者进行救治,若出现患者瘫痪或死亡,司法所将全力对此件纠纷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则提供法律援助,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吃了定心丸的患者亲人不再有了滋事的念头。
患者5月中旬死亡当日,杨绍英不顾周末假日,即刻组织双方进行座谈协调,最终达成谅解协议,一件致患者瘫痪并导致死亡的医疗事件纠纷得以平安化解。
及时调解止干戈
2008年林权改制期间,在金龙村四社和新桥村十社的山林边界发生一起纠纷。当时,这两个社分别集结了几十名群众,准备在有争议的现场大动干戈。
杨绍英接到村调委会报告后,随即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力量,赶赴现场,对双方群众进行劝阻,待群众情绪稳定后,即刻组织双方的群众代表通过调查取证和现场勘验,让证据和事实说服了双方群众,并促使双方就边界争议达成了一致意见,双方最终化干戈为玉帛,避免了一场随时可能爆发的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耐心调解成玉帛
2009年5月1日上午6时左右,合江县凤鸣镇金凤村九社村民罗某(系精神病人)不慎从停泊在车辋镇境内德全砖厂码头上的贵州省赤水市货运船舶上跌入赤水河中溺水身亡。事故发生后,死者家属闻讯赶来,准备抬尸闹事,向船主(系赤水市人)施压讨说法,一场一触即发的群体性抬尸闹事事件就要发生……
杨绍英得知消息后主动参与到调解中来,一方面向死者亲属承诺,请他们相信政府会协调好这件事的,若不然,则由司法所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帮助死者亲属通过诉讼途径获得解决,该承诺终于让死者亲属把情绪控制下来了;另一方面,及时通过镇联调委员会知会赤水市相关联调组织介入此次纠纷的联合调处。
为达到调解效果,杨绍英则牺牲了三天的休息时间,陪伴死者亲属并通过三天的耐心细致、苦口婆心的说服劝解工作,以理明人,以法服人,最终使船主和死者亲属于5月6日上午在车辋镇调解中心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至此,一场一触即发的抬尸闹事事件得以以化解。
协作调解显身手
2007年4月28日,种子户赵某凭借签订的退耕还林承包合同将车辋镇军田、永利两村660户农户告上法庭,称660户农户不履行合同,请求人民法院依据合同判决每位农户将2006年、2007年、2008年连续三年的国家退耕还林补助款,总计壹佰余万元由他领取。660户农户接此应诉通知后,人人义愤填膺,一方面大骂赵某采用欺骗手段骗取农户签订合同,另一方面,660户农户准备集体到法庭聚众滋事,以此向人民法院方面施加压力。一场可能爆发的群体性事件眼看就要发生。
车辋镇司法所杨绍英等同志接到消息后,随即向镇党政领导作了汇报,并接受党政领导的指派,亲自参与这件群体性纠纷庭前庭中的调解工作中。这件纠纷由于涉及国家退耕还林政策,以及涉及农户众多,先市法庭在连续多次开庭调解和审理过程中,双方均分歧较大。种子户声称:他有与660户农户支付三年合同承包款,其请求如得不到支持,将与审判人员同归于尽;而660户农户则称:退耕还林是国家的一项惠民政策,作为退耕还林农户,理应享受国家支付给农户每年每亩230元的退耕还林直补粮款,作为种植户出示的合同,不仅是采用欺骗手段,使农户在不知退耕还林惠民政策的情况下签订的,而且其合同内容严重违反了国家的退耕还林政策,因为《退耕还林条列》明确规定,国家的退耕还林直补粮款是直补给农户的,而不是直补给种子户的,因此,合同上规定的由种子户领取农户三年的退耕还林直补款显然是与国家退耕还林政策相违背的,要求人民法庭依法判决该合同无效。并多次公开声称,若农户的利益得不到维护,660户农户将集体上访至省、市,直至中央。
该案件从2007年4月18日法院受理至2007年10月,法院的审理最终也难下结论。见此情景,杨绍英与法院紧密配合,主动向法官请缨,由她出面深入到农户和种子户家中,主动和他们促膝谈心,在建立感情基础上用情来化解此件纠纷,解开双方心中的症结,促进双方当事人和解。于是一方面她不厌其烦恼地向农户讲解种子户与农户签订退耕还林合同是为了各农户的退耕还林收到实效其心也善,同时,种子户也确实为农户提供了树苗和种植技术,其功劳也是有目共睹的,请各农户在主张自己权力的时候,也要酌情考虑到种子户的付出和应得的收益。就这样,经过一户一户的走访,一遍一遍的劝解疏导,终于让农户的心结打开了,农户逐渐也认识到赵某与他们签订的合同确有为帮助他们搞好退耕还林的一面,只是索取的报酬太多而已,愿意和种子户协商解决。于是杨绍英又随即找种子户讲法律、政策,严肃指出其与农户签订的退耕还林合同违反了国家退耕还林政策的事实。在铁的退耕还林法律、政策面前,种子户赵某终于也低头,表示在自己为农户付出能得到一点补偿的情况,可以和农户和解处理该合同。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600户委托的社员代表和种子户赵某于2007年11月17日终于坐在了一起,在司法所就660户与种子户赵某退耕怀林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以农户自愿支付赵某10万元经济补偿,赵某取消与农户签订的合同达成了调解协议书。至此,这件长达7个月的棘手合同纠纷案,终于在庭外得以圆满解决,从而化解了一起涉及人数众多,可能引起集体上访的群体性案件。
依法调解促和谐
2013年9月23日11时,家住车辋镇先锋村11社的村民牟某在古蔺县太平镇的公路边被山上滚落的石头当即砸死。
事故发生后,死者家属和亲友随即从四面八方赶到出事地点太平镇,当到达现场见现场包括死者尸体也被清场运走,于是家属和亲友们意见很大,并提出要求涉及路段施工的四川路桥公司赔偿一百万元。在和对方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死者亲属和亲友们扬言国庆期间要到泸州市政府闹事,这一消息从古蔺县反馈到泸州市政法委,市政法委又反馈到合江县政法委直至反馈至车辋镇,眼看一场群体性闹事事件即将发生……
时不待人,杨绍英不顾是法定假日于9月30日下午6时连夜赶到古蔺县,准备再次组织双方进行座谈,到达古蔺县城时也是深夜11时,杨绍英牺牲法定假休息时间关心村民的做法温暖了死者亲属和亲友们的心,也打动了路桥公司的负责人,于是双方同意于10月1日上午9时再次举行座谈。
10月1日上午,杨绍英在座谈中,一是明确指出路桥公司在施工中存在安全隐患,管理不到位是导致牟某之死的直接原因,应对牟某之死承担全部责任;二是明确告知牟某意外死亡给家属造成了极大打击,他上有70多岁的父亲,下有两个未成年小孩,在其死亡之后,家属必将陷入困境,希望公司站在人道主义立场,给予适当赔偿,让死者家属得到最大限度的心理慰藉,使死者尽快入土为安;同时向路桥公司出示了依法获得赔偿的充足证据。
杨绍英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法明人的讲解,终于打动了参加座谈的全体人员,包括路桥公司专门聘请的律师。最后,经过连续8小时的座谈协商,死者家属和路桥公司于10月1日下午5时达成一致赔偿协议,死者家属终于获得了按城镇人口标准计算总额为五十二万二千八百二十三元的赔偿金。当晚,死者尸体被火化后从古蔺运回老家。2013年10月10日死者家属给车辋镇政府、司法所亲自送来了“心系群众、为民解困”锦旗。至此,一场随时可能发生的到市政府闹事的群体性恶性事件得以平安化解。
平凡事业无悔人生
杨绍英是一个在基层工作了三十年的“老兵”。三十年来,她都以搞好人民调解工作为己任,在具体工作中体现的是热爱人民调解的炽热之情,对群众热情周道的服务意识,为党政排忧解难的无私奉献,真正实现了人民调解保一方社会稳定,护一方百姓安定的目标。
2013年11月13日“车辋镇杨绍英调解工作室”被泸州市司法局正式命名并授牌。此次以杨绍英个人名字任命调解室,既是对杨绍英多年来调解工作的一种肯定,也是对杨绍英搞好调解工作的一种鼓励和鞭策。
在接受采访时,杨绍英明确表示:“我将以更大的热情,积极投身于人民调解工作,做一名真正为民解困,为政分忧的人民调解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