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木偶 变出吐火绝技

02.08.2016  18:06

木偶,根据形体和操纵技术的不同,有布袋木偶、提线木偶、杖头木偶等。

资中木偶属中型杖头木偶,起源于清代末年,至今已有上百年历史。2007年3月,资中中型杖头木偶制作工艺入选四川省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14年,资中中型杖头木偶戏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百余年来,资中木偶生产制作工艺经历了3个历史时期。

从清代末年至新中国成立前为第一个时期,当时的木偶有大木偶和小木偶之分,头像均为木料雕刻制作。木偶演出剧目主要以川剧为主,木偶头像按生、旦、净、末、丑的脸谱进行雕刻。

那时大木偶的身高在1.2米至1.5米,由于雕刻制作木偶需使用较好的杂木,制作安装完成的木偶重量能达到2.5公斤至4公斤,操纵起来十分吃力,演员必须有相当的体力。其雕刻制作工艺基本步骤为刷样、打轮廓线等10道工序。

上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是第二个时期。木偶生产制作工艺有了较大发展,在采用的原材料上改木质材料为纸壳材料,但增加了头像制作的工艺流程。首先用准备好的特殊泥或磁泥通过均匀揉搓上雕塑台,根据角色人物塑形、造型,然后用石膏脱模,再用专用纸或皮纸均匀逐个糊贴、待干脱型,最后再精致打磨、化妆,一共几十道工序才能完成一个成型的木偶头像。加上身架、手脚、服饰,其重量在1.5公斤至2.5公斤之间,操纵起来更加灵活。

上世纪80年代至今为第三个时期。对木偶的造型制作虽然流程未变,但采用了更加科学的原材料,木偶高度降低到50厘米至60厘米,重量减轻到1公斤至2公斤。同时进一步提高了造型艺术和制作技巧,可展现变脸、吐火、书法、杂技等绝技。

目前,资中木偶剧团已生产制作出600多个不同类型的木偶,并多次受邀参加国内外比赛和展演。

本报记者 张啸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