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前老成都 “水夫”不救火要重罚

08.11.2013  09:31

  昨日,成都市档案馆公布了一批老成都消防的历史文档,其中,光绪32年的老成都就对救火的“水夫”,也就是当时的消防员有着严厉的规定。成都府制定对“水夫”的规则4条,都是实名制,要街号、姓名、年岁、籍贯、派定街道,以及会首(管理者)的姓名。各个水夫都分配了指定的街道片区,他们要维护消防设施“太平缸”的洁净和储水量,遇火警不出还要遭到重罚,管理者也要被“拘罚”。

  民国时期,成都的消防设施一般,当年的火警电话有3个:33、1000、9。其中,9字电话是电话局专为报火警开设的。1948年,各个派出所要装备,也无非是斧头、锯子、梯子、火钩、水带、水龙、手摇压水机、报警用的锣鼓等。到了1949年全成都就一辆救火车,还是1936年购买的1933年款美国福特卡车改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