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四川白水河保护区内猎杀林麝烹食 获刑1年

20.07.2018  12:21

  男子在白水河保护区内猎杀林麝就地烹食,获刑1年

  四川在线消息(王彦琦 记者 任鸿)7月19日,成都市检察机关召开发布会,向媒体通报了近期依法打击破坏动植物资源犯罪的相关情况。

  据悉,2015-2018年5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动植物犯罪45件69人,批捕40件57人。其中,批捕非法猎捕及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犯罪9件15人,批捕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犯罪14件18人,批捕盗伐滥伐林木犯罪10件13人,批捕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犯罪2件2人,批捕走私禁止进出口货物(红珊瑚、木炭)犯罪5件9人。 现场,成都市检察院公布了多个典型案例。

  2016年,犯罪嫌疑人袁胜华等人商量后,在彭州市白水河自然保护区境内大量安放用于猎捕、杀害野生动物用的铁丝绳和尼龙套,非法猎捕杀害两只国家一级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林麝,并在山上就地烹食,2017年3月16日彭州市法院以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袁胜华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2015年,市检察院与市森林公安局通力合作,一举批捕了被告人廖绍强、杨海林、李强等6人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的、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在被告人廖绍强所租住房屋现场查获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金丝猴、国家重点二级保护动物熊、鵟、小熊猫活体及尸体肢块119只(个)。

  2015年10月至2015年12月,饭馆经营者赵世军伙同刘光柱先后十余次到彭州市小鱼洞镇白水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使用钢绳套、捕兽夹等狩猎工具猎捕野生动物,宰杀后销售给游客。案发后,林业部门查获野生动物尸块19件及大量动物内脏。经鉴定,查获的动物尸块及内脏包括: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林麝1只,扭角羚1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傲羚1只、斑羚1只;四川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毛冠鹿2只;其他野生动物猪獾1只,野猪1只,上述野生动物共计9只。

  2016年1月4日,彭州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接到举报称彭州市白水河草坝村有人在山中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立即展开调查,并根据重大案件信息同步报送制度,在案发后立即向检察机关报送。2016年12月26日彭州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赵世军犯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刘光柱犯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制造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该案被四川省检察院评为“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精品案例。

  四川省是物种保护大省,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45种,占全国的39.6%,居全国各省之首。成都市检察机关还将继续发力,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