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白城市逐步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吉林省白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发布通告,按照国家和省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综合分析研判当前疫情形势变化,本着规范有序、逐步放开的原则,白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自4月19日12时起,解除当前静态管控措施,转为静态管理,并逐步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有序恢复经营活动
(一)超市、食杂店、果蔬店、粮油店、孕婴店、药店、农资(饲料)商店、农机商店、理发店有序恢复营业。
(二)规上工业企业、限上商贸企业、重点物流企业、重点项目有序复工复产。
(三)封控区、管控区内的经营场所和单位不在此次恢复营业范围。
二、有序恢复人员流动
(一)不在封控区、管控区内居住的从事恢复经营活动人员、外卖骑手、企业上班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弹性上班人员配发“绿色通行证”。
1。持“绿色通行证”人员,可凭证并扫“吉祥码”出入小区和工作地。
2。持“绿色通行证”人员,可驾驶车辆出行。车上不可搭乘无“绿色通行证”人员。
3。持“绿色通行证”人员,仅限从居住地到工作地“点对点”往返,途中不得去往任何其他场所购物。
4。违反上述要求的,一经发现收回通行证。
(二)不在封控区内居住的小区居民持证有序出户活动,严禁出小区。
1。以户为单位,每户发放1张通行证(“红色通行证”或“黄色通行证”)。同一单元发放同色通行证,相邻单元发放异色通行证。
2。居民持“红色通行证”,可在单号日(如19日、21日……)出户下楼,在小区内活动;持“黄色通行证”,可在双号日(如20日、22日……)出户下楼,在小区内活动。每日出行时间段:上午5时至中午12时,下午1时至晚上8时。
3。居民每次出户下楼活动,需在胸前佩戴通行证,戴口罩。每次每证只允许一人出行(成人可携10岁及以下儿童或行动不便需陪护照料的老人出行)。严禁“串门”走户。
4。居民出户活动时,可到小区内恢复经营的场所消费,也可到小区门口领取订购的商品。小区内恢复经营的场所严格实行限流措施,经营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的最多允许同时进入5名消费者,50至100平方米的最多允许同时进入10名消费者,100平方米以上的最多允许同时进入20名消费者。
5。居民出户活动时,须始终保持2米距离,选择宽阔空旷、通风良好的场地,不得聚集。
6。单元长、下沉干部要加强小区内巡逻检查,对下楼居民不戴口罩、聚集等行为进行劝导;对不按单双号日和规定时间段下楼活动、违反静态管理规定的,有权收回通行证。
(三)需出小区理发的居民,仅限从理发店到居住地“点对点”往返,由小区出入口工作人员凭票、扫码管理。
(四)静态管理期间,需离开主城区且暂不返回居住地人员,由社区做好登记、备案,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对接。
三、相关要求
(一)小区外经营场所仅提供外卖配送服务,小区居民在出户日可电话或线上订购生活必需品,在小区出入口接收货物。任何人员不得私下为居民带货捎货。
(二)零售药店继续暂停销售(含网上销售)退热、抗病毒和抗生素类“一退两抗”药品。
(三)为急危重症患者、孕产妇等急需治疗人员开辟救治绿色通道(拨打120),确保得到及时救治。
(四)所有外来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到社区(村屯)、机关企事业单位报备,实行闭环管理,并严格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五)生产经营主体及从业人员要严格落实复工复产、复商复市有关疫情防控规定,社区、单位要加强环境消杀。行业管理部门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行业监管责任,督促经营主体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消杀等防控措施。
(六)按照应检尽检原则,主城区设立从业人员核酸检测采样点,对从业人员免费进行核酸检测,外卖骑手每周检测3次(逢周三、五、日),其他从业人员、社区工作人员、下沉干部每周检测2次(逢周一、四)。
(七)坚决打击违反静态管理要求行为,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经营主体,一律关停,暂缓开放;对不服从管理、不听劝阻、造谣传谣的人员,由公安机关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八)广大居民要严格遵守各项防控规定,少出门、不扎堆、不聚集,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增强风险意识,加强自我防护,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守住来之不易的防疫成果。
(总台记者 张旭成 王梓 吴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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