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设立不动产登记局 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登记

06.01.2015  10:47
  1月5日,记者从省委编办了解到,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等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省国土资源厅设立不动产登记局,同时,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等职责将统一交由省国土资源厅承担。

  省国土厅地籍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所谓不动产登记,即将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减少办证环节方便办事群众。这项工作出于公众利益的考虑,为全国统一的不动产交易市场的形成构建明晰的产权基础,简单来说即:“群众更方便,数据更准确,市场更清晰。

  根据《通知》,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后,省国土资源厅在现有内设机构数内调整设立不动产登记局,地籍管理处改为在不动产登记局挂牌。不动产登记局主要负责指导监督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同时,牵头起草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方案,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记者 罗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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