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第30号)

10.12.2020  07:51

渠县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

(第 30 号)

  目前全国多地发生新冠肺炎本土病例,且随着元旦、春节即将到来和学校放假、外出务工人员返乡,人员大规模流动将增加我县疫情反弹风险。为此,现紧急通告如下:

  一、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形势,严格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做深做细做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工作,坚决防止疫情反弹。

  二、严格落实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入返渠人员管理要求,进一步抓实抓细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排查追踪、监测管理不漏一人。

  三、坚持人、物及相关外环境同防,严格农集贸市场等防控措施,加强清洁消毒。冷链食品、快递外卖行业要落实主体责任,最大限度减少经物传播疫情风险。

  四、超市商场、宾馆酒店、农集贸市场等要加强电梯按键、扶梯扶手、门把手等人员触碰较多部位的消毒。各类公共场所卫生间要及时清理清洁和消毒,提供充足的洁手用品。

  五、各村(社区)要及时了解掌握所辖范围群众健康状况,督促出现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人员立即就近到发热门诊或哨点诊室就诊排查。各小区要加强对进入小区人员体温检测、落实外来人员“防疫健康信息码”验证制度,做好人员相关信息登记。广大人民群众进入大中型餐馆、大型商场超市、医院、学校、宾馆酒店、旅游景点、客运车站等重点场所时,要主动出示“防疫健康信息码”,自觉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员工请销假报备制度,切实掌握员工离县去向。

  六、各类公共场所、公园景区景点和健身场所须实施预约限流,测温验码,避免扎堆,防止人员过度密集。要安排专人巡视,督促游客等人员佩戴口罩,保持1米社交距离。

  七、交通管理部门要督促公交运输单位落实防控措施,督促乘客佩戴口罩,做好乘车人员信息登记;加强高峰线路人员配备,引导乘客错峰乘车,视情况采取人流分流等措施,严禁超载。火车站、汽车客运站要做好进出站人员体温检测,要充分利用购票系统,全面掌握中高风险地区入返渠人员信息。

  八、医疗机构要加强重点科室、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院感管理,最大限度降低潜在院感风险。学校、养老机构、羁押场所等重点场所要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做好应检尽检人员核酸检测,严防聚集性疫情发生。

  九、人民群众是个人健康第一责任人,要自觉履行传染病防控责任,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主动配合政府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到不扎堆、不聚集、不聚餐、不聚会,无事尽可能不出行,外出必须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保持手卫生和1米社交距离,如有发热、干咳、腹泻等症状要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或哨点诊室就诊,同时做好全程防护并尽可能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十、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要加强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和科学防控疫情知识宣传,教育群众发现疫情要立即报告,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渠县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