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17.01.2022  22:51

   渠县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关于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2〕第1号

  近期,国际疫情持续高位流行,国内疫情呈多点散发态势,多个地区报告奥密克戎变异病毒株感染的本土病例,我县疫情防控形势极其严峻。春节期间,人员流动更加频繁,为严防疫情输入,确保广大市民度过一个健康平安祥和的春节,现将有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入返渠人员主动报备。境外和国内重点地区入返渠人员,要提前5天报备返县时间,并在抵达后立即向属地村(社区)、所在单位、宾馆酒店主动报告,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等管控措施。

  二、合理减少出行活动。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城乡居民自觉做到非必要不出县、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若必须前往,需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备,做好个人防护,不去人员密集场所,返回后按要求配合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三、减少人员聚集活动。请广大市民不组织、不参加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家庭聚餐聚会不超过10人。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和谁举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控庙会、年会、文艺演出、大型-2-会议、展销促销等活动。50人以上活动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四、加强重点场所管理。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零售药店、交通场站、农贸市场、养老福利机构等重点场所要严格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通风、消毒等常态化防控措施。旅游景区、影院、娱乐场所要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减少人员聚集。

  五、积极接种新冠疫苗。接种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构建群体免疫屏障最经济最有效的方法。请尚未接种新冠疫苗或未完成全程接种的市民,尽快接种新冠疫苗或完成全程接种。如果您已完成两剂次接种且已满6个月,请及时主动接种加强针。同时,请广泛动员亲朋好友接种疫苗,做到“应接尽接”,早日筑牢防疫屏障。

  六、严格医疗机构管理。进一步强化发热门诊“哨点”作用,严格落实发热病人闭环管理要求。所有发热病人必须进行核酸检测。零售药店销售(含网络销售)退烧、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等4类药品时应实名登记。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预检分诊等管理制度,对可疑病例严格闭环管理,不具备诊治条件的医疗机构,不得常规诊治具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的患者。

  七、强化个人健康管理。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加强自我防护,养成勤洗手、多通风、戴口罩、少聚集、用公筷、保持一-3-米线、适度消毒等良好卫生习惯。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应主动向社区(村)报告,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近期旅居史和相关人员接触史,就医过程中规范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八、严格防控责任落实。各乡镇和村(社区)、行业主管部门、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人要压实“四方责任”,全面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鼓励广大市民通过咨询、投诉热线等举报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对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的单位、个人,严格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本通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之前与本通告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县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818-7777777。

   渠县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