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通“高精尖缺”人才培养的堵点

11.05.2016  12:20

  进一步改进战略科学家和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支持方式,我们要开阔胸怀、眼界与思路,打破陋习,扫除羁绊,点上突破,着力解决当前阻碍“高精尖缺”人才脱颖而出的一系列制度障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要扩大科研院所自主权,减少行政干预,遵循市场法则,将精力投入到建立公平公正开放式发展环境上来,让“高精尖缺”人才在干事创业和价值创造中脱颖而出

  习近平总书记日前作出重要指示,要加大改革落实工作力度,把《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 落到实处,加快构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十三五”规划纲要已将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列为专章,并强调突出“高精尖缺”导向,着力发现、培养、集聚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社科人才、企业家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而世界权威机构评选对科学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300多位科学家中,我国入选的只有3位。从国际性权威科学院外国会员人数的国别排序来看,我国处于第18位,不仅低于主要发达国家,而且落后于印度。追根溯源,笔者认为,我国科技人才管理制度还存在一些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要求不适应的问题,具体有以下几点:

   行政化官本位严重,原创性研究缺乏支撑保障

  ———对科技人才开展一流原创性研究缺乏支撑保障。科学大师的一条成长规律就是优势积累和潜心研究。但当前我国科技评价和人才评价功利性过强,创新失败容错机制不够。在现有定量化考核制度下,大量科研人员被引导到“短平快”的项目上,难以“十年磨一剑”,也不愿承担失败可能性大但可能会取得重大原创成果的科研探索。我们一项针对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开展的调查表明,制订“推动科技人员潜心研究和创新的政策”得到了广泛认同,同时大家也对现状非常不满,这一条成为“重要性”打分和“满意度”打分差值较大的选项。

  ———科研事业单位的官僚化体系倾向扭曲了科技人才的价值观。许多科研单位行政化和官本位严重,更有甚者,还在科研创新领域产生了某些“官者通吃”———谁“官”大,谁“学术”水平就高,谁就是“学术带头人”。与之一脉相承的是,计划经济思维的管理模式还普遍存在,人才不能得到合理配置,不能在自由竞争中成长,更难以冒出我们所期盼的“高精尖缺”人才。

   激励机制公正性不足,甚至产生逆激励效应

  ———纵向科研课题的繁琐、僵化、低效管理抑制了科技人才创新热情。基于重大工程、科研项目的人才培养是我国科技人才开发的一条重要经验。但是当前,科研骨干的大部分时间用于项目申请、预算设计、经费报销、评审鉴定、课题结题,许多科学家“不是在开会,就是在开会的路上”“不是在被评审,就是在评审别人”。近两年一些高校院所国家课题申报量大为减少,科研经费问题是被“吐槽”的最大原因。忙着报销各种费用,挤占了科研人员大量精力和时间,还引发大量造假问题。反观香港地区,科研项目资助体系导向是取得国际一流水准的原创性成果。其项目经费全部为人工费,不需要列支种种项目再通过发票报销,做到“一切为科研服务”。2015年我国成为世界第二大研发经费投入国,但相关制度的低效、僵化对巨额科研投入起到对冲抵消效果,这大概也是我国科研创新成效尚未显著改善的原因之一。

  ———科技人才激励机制公正性不足,甚至产生逆激励效应。生活上免于穷困、宽松自由的学术环境、充足的文献资源以及与科学大师交流的机会是取得高质量科研成果的基础条件。但在当前,国内科技人员生活保障水平总体不高,尽管也有教授实际收入还算体面,却是建立在额外“创收”基础上的。普林斯顿大学李凯教授通过对2012年全世界公立大学教授的薪酬调查比较发现,中国以及前苏联国家的教授薪资是相对最低的;中国顶尖教授的平均薪水仅比亚美尼亚和俄罗斯高,只有加拿大顶尖教授的11.6%、美国顶尖教授的15%,同时中国刚入职的年轻学者的平均薪水是所有国家中最低的。科技人才激励体系中还包括科技成果奖励制度。但目前看,个别部门组织的项目评审、奖励评审受行政力量干预太大,甚至成为实现领导意志的包装过程。对这方面学术界诟病得最多,其甚至产生逆激励,严重挫伤一线科技人员的工作信心和积极性。

   扫除羁绊,建立公平公正开放式发展环境

  进一步改进战略科学家和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支持方式,我们要开阔胸怀、眼界与思路,打破陋习,扫除羁绊,点上突破,着力解决当前阻碍“高精尖缺”人才脱颖而出的一系列制度障碍。

  首先,要以产生国际一流创新成果为导向,改革科研评价、成果评价、人才评价机制,推动政府从以上科技评价环节中退出。以科研成果质量为核心,给连续做出高质量工作的人才以持续支持,简化持续支持程序,弱化社会身份,同时兼顾自由竞争原则。国家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科研项目资助评审公正公平公开,保障科研投入能够流向最有创意和社会需要的研究项目,同时建立科学共同体、专业共同体公开监督并向全国人大反馈机制。其次,改革高校科研事业单位官僚化管理体制,推动行政权与学术权分离,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和现代院所治理体系,积极推动市场化新型科研机构建设。大力开展科研人员的满意度调查和第三方评估,以评促建。再次,有效提升一线科技人员的待遇保障,改变科技项目与个人收入挂钩的做法,增强其工资收入透明性,建立“一流人才、一流待遇”制度体系,同时对从事基础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予以更好的物质保障。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要扩大科研院所自主权,减少行政干预,遵循市场法则,将精力投入到建立公平公正开放式发展环境上来,让“高精尖缺”人才在干事创业和价值创造中脱颖而出。

  (作者孙锐 为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