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教育、卫生、农技畜牧等行业将实行岗编适度分离

27.12.2017  11:37
  记者从省委编办获悉,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近日印发《关于在部分行业实行岗位与编制适度分离管理的办法(试行)》,在基层教育、卫生、农技畜牧、乡镇派出所、检察室、法庭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部分基层行业实行岗位与编制适度分离管理(简称岗编适度分离)。

  据介绍,岗编适度分离,核心是乡镇原有事业编制一个不减,一个不上收,同时通过人才下沉增强基层力量,保证基层工作力量只增不减。重点是在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部分基层行业,通过岗编适度分离和相应激励,充分利用县级以上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和人才资源相对富集优势,把县上更多的干部人才引导下去,新招的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县招乡用,解决边远乡村人才引不进、留不住和空编较多的问题。

  基层教育、卫生、农技畜牧等事业单位的中小学教职工、乡镇医务人员和农技畜牧人员的事业编制,由县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后,县级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和基层单位工作需要使用。中小学实行“县管校用”,由教育主管部门结合各中小学规模以及教职工需求,将教职工岗位分配落实到各中小学,并向艰苦边远学校倾斜。基层卫生、农技畜牧等由业务主管部门把岗位分配落实到基层单位。县级政法部门所属的乡镇派出所、检察室、法庭、司法所等基层单位,由县级各政法主管部门根据基层的工作任务,在本级政法编制总量内统筹调剂使用警力,并逐步达到干警配备规定标准。省市县各级科研院所、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支持基层和一线单位,内地中小学教师支持民族地区和边远地区中小学,编制和行政关系等仍在原事业单位。

  据悉,岗编适度分离人员在基层工作期间享受基层相关政治、经济待遇;在民族地区(含少数民族县)及国家认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工作人员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相关工资福利待遇。对岗编适度分离人员的中小学教职工、医务人员和农技畜牧人员的职称评定,打破单位界限,在统一管理的编制和人员总量内统筹考虑、择优评定。

  在我省的编制结构中,事业编制占总量的绝大多数,是行政编制的5倍多。县级事业编制闲置较多,占全省空编总量的60%。(记者 刘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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