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惠民:农村性侵案70%受害者为“留守妇女”

17.09.2014  18:04

在近期的农村社会治安整治行动中,山东省惠民县公安局侦破了发生在辛店镇、魏集镇、李庄镇、姜楼镇等地的四起强奸案件,四名嫌疑人被绳之以法,极大震慑了犯罪。

惠民警方调研发现,如今农村性侵案件案件中70%的受害者是“留守妇女”,她们在承担操持家务、子女教育等家庭重任的同时,还面对着色魔的威胁,对此亟需加强农村基层治安建设。

嫌疑人多为近邻

惠民警方相关负责人介绍,“留守妇女”的存在缘于农村劳动力资源向城市集聚。由于农民工流出地所提供给的劳动保障条件和工资收入水平太低,劳动法律和政策经常被突破等原因,农民工不断涌向城市。

在此状况下,由于农民工家庭式迁徙成本太高,妇女留守则成为理性决策,这也是“留守妇女”问题出现的主要原因。

调查发现,31-45岁是“留守妇女”较为集中年龄段,她们文化程度普遍偏低。据统计,85%留守妇女的丈夫打工时间在1-5年,最长的已经有20年之久;从回家次数来看,86%的务工者每年回家一两次。

由于‘留守妇女’处于弱势地位,合法权益相对难以得到有效保障,目前已成为农村强奸案的主要侵犯对象。”该负责人说,农村性侵害案件中70%的受害者是“留守妇女”。

而在这类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均是同村村民甚至近邻,因了解受害人家庭内幕,而敢于铤而走险。

亟需加强农村治安

调研结果显示,目前农村“留守妇女”普遍存在着如下问题:家中所有粗活、重活几乎都压在自己肩上,农忙季节更是身心疲惫;娱乐生活单调,精神生活贫乏;夫妻长期两地分居,婚姻危机频发;疲于养家奔波,子女教育乏力;部分地区治安较差,缺乏安全感。

据了解,几乎每一个“留守妇女”都说丈夫不在家,睡觉都不踏实。“自丈夫出去打工后,自己一个人带小孩看家,即使天再热也不敢在外面乘凉。夜晚屋外有什么犬吠及脚步声,也会吓得瑟瑟发抖。”一位留守妇女倾诉道。

那么如何加强对“留守妇女”保护,减少该类性侵案件的发生呢?“政府要向农村妇女宣传治安防范知识、传授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的有效办法,增强她们的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让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无机可乘。同时可以设立‘留守妇女求助热线电话’,方便受害人求助、投诉。”该负责人介绍

同时,要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安全建设,建立乡村两级安全网络,从人力、物力、财力上落实好联防制度,加强与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的联系,统一协调,提高效率。还可以组织村民5户或10户建一个互助组,彼此相互照应,共同防范犯罪案件的发生。

该负责人最后说,还要深入开展针对农村留守妇女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大对侵犯农村留守妇女权益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对农村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特别是侵害留守妇女的案件要从重处理。 法制网记者 余东明 实习生 徐鹏 通讯员 田晓剑 张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