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住传统需以“合”为力
27.11.2015 01:49
本文来源: 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中国的城市与建筑长期受封建儒教文化浸润,从内到外承载着传统文化的因循,有着礼仪制度和文明教化的鲜明表象与痕迹。北京故宫、丽江木府、山东孔庙等在空间布局和建筑形式上都反映了严格的礼仪制度,这些场所和设施应作为重要文化遗产得以发展和延续。”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阮仪三在日前召开的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历史文化名城规划学术委员会2015年会上表达了如上的观点。
阮仪三认为,传统的建筑模式创造了阖家欢聚的礼仪空间、营造了温馨的家庭氛围。我国的传统建筑基本都是采用“合院式”模式,这种布局形式不仅具有安全、保温、隔热的优点,更体现了中国传统的主尊有序、男女有别的礼仪空间形式,蕴含着中国人以家庭为核心的“阖家和睦、敬老爱幼、敬天畏地、尊君爱国”的礼仪观念。
在乡村,这种观念还扩大到家族、宗族、村落。村庄里的祠堂、私塾、书院等公共建筑,反映了传统的耕读文化,呈现了“孝道、睦邻、爱家、爱乡、有文化、重道德、懂礼仪”的中华民族精神。他强调,应注重文化遗产周边历史环境的保护,在城市建设中,应建立起整体保护的意识,避免破坏传统历史格局。
近年来,城市中大规模的拆迁建设,极大地破坏了传统人文礼仪所依存的物质基础。虽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度得到逐步完善和发展,衍生出了不同种类的文化遗产,但是还没有形成“文化板块”的全面、整体保护意识。
“对于文化遗产的保护,是时候由‘分’向‘合’转变了。”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总规划师张兵在会上提出了“历史文化聚落”的概念。
张兵说:“单独分类保护的方法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因为历史遗存往往是相互关联且多样化的,遗存的价值会因为集聚而具有超出个体之和的价值。”
他建议,应深化保护发展策略和措施,提高“整体保护”的水平;应在既有的保护工具和制度基础上,制订整体、综合的保护框架,重新认识和评估“历史文化聚落”的价值,研究和确定“文化板块”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应在规划管理中完善和健全“多规融合”的政府管理体制,用更综合、更有效的政策工具来实现保护的目标。
“当然,要保护好我们的历史遗存和礼仪文化,不能仅仅靠政府大包大揽,必须要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形成社会‘合力’,引导群众以多种方式自发地投入到保护工作中。”阮仪三最后发起呼吁。
本文来源: 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27.11.2015 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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