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醉驾逼停救护车 被判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

05.08.2014  11:55

嘉峪关一男子醉驾行驶和救护车司机发生口角后,竟泄私愤逼停救护车。昨日记者从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获悉,王某因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判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今年6月25日23时许,嘉峪关男子王某酒后驾驶轿车由北向南行驶至嘉峪关市大世界洗浴中心路口红绿灯处时,与酒钢医院驾驶救护车的刘某发生口角后,王某为泄愤,驾车追至酒钢医院,逼停救护车,并与刘某发生撕扯,后被民警当场抓获。好在车上的病人在医护人员的救治下,被及时送进医院没有大碍。经鉴定,王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54.3627mg/100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

7月17日,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检察院以王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在法庭上,王某表示自愿认罪并接受处罚。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昨日记者获悉王某因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判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西部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