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引爆自制炸弹将情人前夫炸伤 被判刑3年

16.11.2013  13:33

10月31日,本报曾报道江都男子陶某自制炸弹,将情人前夫炸成轻微伤的消息。昨天记者从江都区法院获悉,因犯爆炸罪,陶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陶某,39岁,江都人。2008年,他认识了江都某棋牌室老板老杨和老板娘小茹。今年3月起,陶某与小茹成为情人。

3月底,小茹和老杨离婚。陶某本以为两人从此可以自由交往,谁知,老杨仍处处管着小茹,这让陶某心怀怨恨。6月的一天,陶某翻看小茹手机时,看到一条老杨发来的信息:“我已经忍了你们很久了,如果再让我发现什么情况,就把他杀掉。”陶某认为,应当先下手为强。随后,他购买了火药等物品在野外制作爆炸物,伺机报复老杨。

7月6日夜,陶某决定动手。爆炸致老杨腰、腹部等部位被划伤,经鉴定属轻微伤。案发后,陶某家人和老杨达成调解协议,一次性赔偿老杨2万余元。

(文中受害人均为化名)

原标题:报复情人前夫江都男子引爆自制炸弹 被判获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