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吸毒过量产生幻觉劫持人质获刑五年

15.11.2013  21:39

特警队员将嫌疑人制服并戴上手铐汪洋摄

中新网韶关11月15日电(李凌 彭丹丹)广东韶关一男子因吸食大量毒品产生幻觉,无端用菜刀挟持宾馆服务员长达6个小时并与警方对峙。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绑架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五年。

2013年7月,欧某因吸食毒品后产生幻觉,极度兴奋并无端闹事,被当地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但其在拘留所仍然大吵大闹,无奈其父母向公安机关承诺带欧某去医院看精神科,将欧某带离拘留所,前往韶关市粤北医院精神科接受治疗。

7月20日早上8时许,仍在粤北医院治疗的欧某下楼吃早餐时,突然又产生有人要杀他的幻觉,于是跑进该医院门诊部对面早餐店的厨房内拿了两把菜刀,手持菜刀在马路上游荡。

韶关武江公安分局惠民南派出所警员在粤北医院新门诊大楼出警时,发现了手持两把菜刀在医院附近某宾馆门前游荡的欧某,该警员遂上前准备对其进行询问,谁知欧某一见警员过来,突然冲进宾馆前台,持刀将宾馆前台一名女服务员劫持。

欧某将两把菜刀分别架在女服务员脖子和身上,而突然遭此横祸的女服务员顿时吓得面无人色,惊恐大叫。女人质的情绪似乎令欧某变得更加激动,不时挥舞着手中的菜刀,情况十分危急。现场警员见此状况,只得一边稳定欧某情绪一边立即向上级汇报请求增援警力。当地警方接到报警后,公安局长李安平等官员马上组织谈判专家、特警、狙击手等赶赴现场解救人质。至当日14时许,警方才成功将人质解救,并当场抓获欧某。

武江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欧某无视国家法律,绑架他人作为人质,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被告人欧某绑架他人情节较轻,在量刑时予以考虑。被告人欧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在法庭上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武江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