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冒充华侨富二代 多地行骗获刑十年
21.11.2013 22:42
本文来源: 四川日报网
中新网丽水11月21日电(见习记者 胡丰盛 实习生 李婷婷 通讯员 青法 青剑)通过网络交友,称自己是富二代华侨,花言巧语编造虚假谎言引他人上当,骗取钱财。日前王某因犯诈骗罪被浙江金华市婺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然而,近日因涉及浙江青田另外两名受害人的诈骗案,他被依法解回再审,数罪并罚,青田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8万元。
王某,36岁,浙江青田人,已婚,有一个3岁大的孩子。他14岁时曾进过少管所,18岁又因抢劫罪和脱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2010年2月,被告人王某在QQ上认识了丽水莲都女子孙某,并以男女朋友相称。期间他谎称自己是华侨富二代,并说自己原本在荷兰经商,如今回国发展。他编造了许多诸如继父病危即将去世有遗产继承纠纷、回国处理从钼矿一事需要送礼等各种理由,共骗取了孙某人民币36万元。
2012年上半年,王某又通过某婚恋交友网站向虚拟身份为“小丫头”的被害人徐某发送交友信息。他故技重施,骗取徐某人民币5.93万元。
据了解,此前王某曾因骗取金华一女子现金及贷记卡消费20余万元,2013年7月份被金华市婺城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因本案,王某从服刑地浙江省乔司监狱被依法解回再审。
青田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谎言不断骗取被害人钱财共计41.93万元人民币,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故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八年,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此处罚与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判处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合并执行,决定执行其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8万元。在判决生效后,限王某在十日内分别退赔被害人孙某、徐某经济损失36万元和5.93万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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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1.2013 2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