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一男子以相同理由先后诈骗两女性钱财40余万

03.03.2017  20:32

 

      男子冒充国家工作人员,与女性确认恋爱关系后,以低价购置安置房为由,在先后骗走两名女性及其家属共计40万余元钱财后逃匿。2月27日,绵阳市涪城区公安分局城厢派出所民警在绵阳市经开区内将其抓获。 

 

        2015年4月,周女士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一位49岁的王姓男子,该男子称自己是国家工作人员,在涪城区某局上班。两人相谈甚欢,不久便确立恋爱关系。在交往过程中,王姓男子多次以可以帮忙低价购买安置房为由,先后从周女士和家属处拿走人民币约17万元。周女士想着两人毕竟是恋爱关系,便放心的将钱交给他。 
     

      此后,王某某渐渐变得行踪不定,周女士每次询问购买安置房一事,王某避而不答。几次三番后,周女士感觉不对劲,而此时王某的电话已处于关机状态。后来,周女士到王某提供的就职单位去找他,单位工作人员告诉说,该单位并没有该员工。周女士这才意识到可能上当受骗了,于是报案。 
 

      接警后,民警对该案开展了串并侦查。在串并过程中,民警掌握到2016年7月,有一名李姓女士被骗经历与该案周女士遭遇相似。

       

        2016年7月27日13时许,绵阳市涪城区花园派出所接李女士报警称,2015年11月,她通过QQ认识一自称王某的男子,后二人确定男女朋友关系,并一起在绵阳市涪城区金菊街某小区内居住,期间王某多次以帮李某购房,办理工资卡等理由向李某索要财物及银行转账,总价值26万元。 
     

      两名女性先后被王姓男子以相同的理由骗走大量钱财,这引起了警方的注意。在串并侦查后,民警迅速锁定了一位王姓男子,经过周密部署,2月27日11时许,绵阳市城厢派出所民警在经开区塘汛镇将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抓获归案。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对他从2015年4月份至2016年9月份期间,以谈恋爱拉近关系的方式,帮受害人低价购买安置房,骗走周女士165340元,骗取李女士财物价值人民币共26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王某因涉嫌诈骗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审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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