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龙马潭:夜间电鱼 4名违法人员被罚

07.03.2014  19:35

   四川在线消息(刘传福) 当前,正值春季禁渔期。然而,仍有不法分子无视国家法律,偷偷利用夜晚进行不法电鱼活动。3月4日晚,泸州市龙马潭区在沱江三桥下,将正在电鱼的4名不法分子逮个正着,并进行了相关处罚。

  当日晚,该区区水产渔政站执法人员前往该区自然水域沱江三桥段进行巡查,发现河边有几名可疑人员在进行电鱼不法活动,执法人员立即上前围堵。

  经过现场勘验,4名违法人员所用的是小型电鱼设备,已经在江边捕获了10余条鲫鱼。执法人员随即没收所有电鱼设备,并将4名电鱼者带回办公室进行取证调查,向电鱼者进行春季禁渔宣传教育。电鱼者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表示积极配合调查,接受处罚。

  考虑到电鱼者态度端正,也是初犯,3月5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相关规定,对4名电鱼者处罚3000元的罚款。

  水产渔政站提醒,每年2月1日至4月30日是禁渔期,合法渔民在此期间也不能捕鱼,以确保水生生物的正常生长或繁殖。与此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明确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违法人员将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或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