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电能替代 四川"煤改电"补助标准将逐年递减

05.10.2017  09:41

本报讯 (记者 李欣忆)记者从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近日召开的2017年电能替代工作推进会上获悉,为鼓励企业尽早实施电能替代,我省的“煤改电”补助标准将按照改造时间逐年递减。

1-8月,我省实施电能替代电量33.85亿千瓦时,预计全年实施电能替代电量将达70亿千瓦时。替代电量主要集中在燃煤自备电厂、冶金电炉、辅助电动力、轨道交通、建材电窑炉、油气管线电力加压等6个领域。这些替代电量将减少燃煤231万吨,分别减少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600万吨、1.96万吨、1.7万吨。

会议对今年以来印发的电能替代实施意见、电价政策、资金管理、2017年电能替代实施计划、电能替代项目管理指南等6个文件进行政策解读,对工业锅炉窑炉实施电能替代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今年计划改造117家企业,合计684.75蒸吨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