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夺命电线杆”无主已弃用 曾致多起事故

28.05.2016  01:40

工作人员在电线杆上贴上反光条,提醒车主注意,小心驾驶

去世的哥之子鄢登宇来到现场,以为电线杆将被拆掉,想来看一眼

新闻/回放

  位于武侯区南浦西路3号小区门外的一根电线杆,立在马路上,近年来,这根电线杆曾导致多起事故,致两人身亡,其中就包括市民鄢登宇的父亲。2013年,父亲开出租车撞上电线杆身亡后,鄢登宇曾将相关部门告上法庭,虽然败诉,他却希望能将这根电线杆拆除(成都商报曾报道)。

  昨日,多部门进行调查,查明了这根“夺命电线杆”的身份:一根已经弃用的无主电杆。然而,要拆除这根无主电杆,却遇到了问题:电线杆上有四条通信线缆,必须先将通信线缆迁走后才能进行拆除。昨日下午,电信、移动、联通三大运营商的工作人员都到了现场,但只确认了其中两条通信线缆并进行了处理。另外两条线缆到底归属何方,目前仍不清楚。

  在电线杆被移除前,为避免再次发生事故,浆洗街街道办综合执法大队安排工作人员,在电杆上贴上了反光标识,并摆放了交通提示筒,提醒车主注意。

  身份查明:

  昨日,多部门进行调查,查明了电线杆的身份:一根已经弃用的无主电杆。

  拆除难题:

  电线杆上有四条通信线缆,必须先将它们迁走后才能进行拆除。昨日,电信、移动、联通三大运营商的工作人员都到了现场,但只确认了其中两条通信线缆并进行了处理。另外两条线缆到底归属何方,目前仍不清楚。

  街办举措:

  浆洗街街道办安排工作人员在电线杆上贴了反光条,并在电线杆下放上了一个圆形交通提示筒,提醒过往车辆注意避让。

  “必须先迁走通信线缆,才能移除电线杆”

  昨日,成都商报报道了南浦西路3号小区外的“夺命电线杆”后,引发广泛关注。昨日上午,国家电网成都供电公司的工作人员就到现场进行了情况勘查,了解这根电线杆的相关情况。

  昨日上午,供电公司一工作人员在电话中告诉成都商报记者,供电公司对此事高度重视,经工作人员现场核实,电线杆权属单位不是供电公司,而是客户产权。“现在已废弃多年,找不到主人了,电线杆上也早就没有电线了。”

  这名工作人员同时表示,虽然电线杆权属不在供电公司,但供电公司可以义务将这根有安全隐患的电线杆移除,并将移除后的坑填平,消除安全隐患。“但目前的情况是,有几根通信线缆在电线杆上,我们也不清楚通信线缆的权属单位是谁,必须要把通信线缆先迁走后,我们才能移除电线杆。同时,在正式移除前,也需要当地城管部门给我们发一个委托函,我们的党员先锋服务队才能够进行移除。”

  昨日,成都商报记者在现场看到,这根电线杆立在马路内侧,距离左边路沿约有50公分,电线杆上挂着4条通信线缆。

  街办曾想拆 因通信线缆权属不明未果

  昨日上午,浆洗街街道办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也来到现场进行调查。“这根电线杆立在这里10多年了,我们去年清理无主电线杆时,就想把它拆了,但没查到它上面的通信线缆是哪个单位的。”综合执法大队一负责人说,“不清楚通信线缆的权属单位,我们不敢乱去移动或剪掉,万一弄出问题来怎么办?”

  武侯区城管局也安排了工作人员到现场了解情况。“这根电线杆弃用后,最开始并没有通信线缆,都是最近这几年才搭上去的。去年我们对无主电线杆进行了整治,当时属地城管没有把这根电线杆报上来,可能也是因为电线杆上有权属不明的通信线缆。现在我们还在查这些通信线缆到底是哪家的。”

  在听说这根电线杆有望移除后,鄢登宇昨日上午也来到现场。三年前,他的父亲驾驶出租车撞在了电线杆上,当场身亡。“出了那件事后,我不愿意再到这个地方来,每次都是绕着过。”他希望相关部门能尽快查明电线杆及通信线缆的权属,尽早将电线杆移除,避免再发生类似悲剧。

  四条通信线缆处理两条 还有两条是谁的?

  昨日下午,电信、移动、联通三大运营商的工作人员都来到现场,试图查明搭在这根电线杆上的通信线缆,到底归属谁?

  中国电信成都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成都商报记者,要确定这些线缆的归属并非易事。“线缆上又没有标注哪家单位,只有一根一根地去看,根据线缆的形状和构造,来判断是哪家单位的。”

  从下午3点至下午6点,电信、移动、联通的工作人员陆续来到现场。他们搭好梯子,爬到电线杆上,仔细比对搭在电线杆上的线缆。到下午5时许,工作人员确认,四条通信线缆中,其中一条是电信的线缆,一条是废弃的线缆,另外两条则暂时无法确定。

  在确认其中两条通信线缆后,工作人员将电信的线缆进行了改迁,并剪掉了那条已经废弃的线缆。“至于剩下的那两条,可能只有再找找其他单位,看能否确定。”

  而在这根电线杆被移除前,为了防止过往车辆再撞上电线杆,昨日下午,浆洗街街道办综合执法大队安排了工作人员前来,在电线杆上贴了3米高的反光条,并在电线杆下放上了一个圆形交通提示筒,提醒过往车辆注意避让。

  成都商报记者 胡挺 摄影记者 刘海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