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噪音过大 住户无奈睡阳台
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高层建筑不断增多,电梯已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密不可分。然而,电梯带来便捷生活的同时,也给一些人带来了影响。
“白天晚上都能听见电梯运行或停下来的咣当声,为躲避噪音,一家人每天只能睡厨房与阳台,严重影响休息和工作,苦不堪言!”家住绵阳市涪城区“福星·时代天骄”三号楼的唐先生多次通过“问政四川”反映,其居住的户型严重受到电梯噪音的困扰。
业主投诉:
电梯紧邻主卧 严重影响休息
“‘福星·时代天骄’三号楼为32层两梯六户电梯商住房,2015年12月入住后才发现电梯噪音很大。”唐先生说,他用专业噪声测试仪测得电梯运行时室内噪音为54分贝。
“国家住宅设计规范明确规定,电梯不应与卧室、起居室(厅)紧邻布置。凡受条件限制需要紧邻布置时,必须采取隔声、减振措施。”接受采访时,唐先生直言,他家主卧和客厅与电梯井仅一墙之隔,且未作任何隔音减振处理,导致电梯运行噪音从机房、井道通过墙体传入室内。
唐先生多次向小区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反映该问题,物业公司协调电梯维护公司多次对电梯进行调整,采取了诸如取消电梯到站铃声、减速运行(由开始的2米/秒调整到1.5米/秒)等措施,最终测得电梯运行时室内噪音降至46分贝。
考虑噪音对长期居住会造成的影响,唐先生对此并不满意:“我查过国家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要求夜间卧室噪音控制在37分贝以内。”
针对唐先生反映的问题,绵阳市住建局回复称:“福星·时代天骄”项目设计时间为2011年12月,设计依据为《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年版)和《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并于2012年2月29日在绵阳市住建局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
该局回复称,根据《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年版)要求,设计施工图建施说明第20.1条:凡电梯与住宅起居室、卧室紧邻布置的应在电梯轨道和井壁之间设置减振垫。但唐先生的住宅是否设置减振垫,回复并未明确。
律师说法:
卧室夜间噪声排放限值30分贝
日常生活中的噪音到底在什么范围内才不会扰民?
重庆金牧(成都)律师事务所赖妍霖律师指出,《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对噪声敏感建筑物声环境所处功能区进行了分类,其中A类房间指以睡眠为目的,需要保证夜间安静的房间,包括住宅卧室、医院病房、宾馆客房等;B类房间指主要在昼间使用,需要保证思考与精神集中、正常讲话不被干扰,包括学校教室、会议室、办公室、住宅中卧室以外的其他房间等。A类房间夜间噪声排放限值为30分贝。
赖姸霖律师认为,《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对噪声排放的声环境区分及排放限值作了相对较为详细的分类,明确规定了住宅卧室等以睡眠为目的、需要保证夜间安静的房间的噪声排放限值。据此,如唐先生房屋内产生噪声的排放源来自电梯,且噪声主要作用于房屋卧室,影响到唐先生休息、生活的,唐先生有权要求开发商或物业采取相应措施排除噪声妨碍。如责任主体采取措施后,经专业检测单位监测显示唐先生卧室内夜间噪声排放仍超过限值要求的,唐先生有权要求继续整改。
赖妍霖律师特别提醒,唐先生虽希望开发商或物业方面能有效处理电梯噪音问题,责任主体也必须要委托专业持证人员具体负责实施,切忌擅自调整电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安全隐患。
□四川在线 吴佳惠本报记者 邹俊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