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电动自行车质量抽检6批次不合格

02.12.2015  20:54

不合格名单

        中新四川网12月2日电 (记者 刘忠俊)成都市工商局2日公布了第三季度成都市场上销售的电动自行车质量抽检结果,6批次不合格,涉及倍特、安尔达、珠峰等多家知名品牌。

        工商部门表示,不合格电动自行车主要问题是整车质量超重,已责令经营者下架退市不合格商品,对经销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要求经营者进行整改,经整改复查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

        成都市工商局提醒民众,今年1月起成都市对电动自行车实行产品目录管理,凡未纳入《成都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以及不符合《成都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电动自行车,一律禁止在成都市销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不予登记上牌,禁止上路行驶。广大消费者在选购电动自行车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选购常识:

        (一)查看目录。消费者在购买前,应通过质监、公安、工商、经信等政府部门网站事先查看已公布的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

        (二)查看资质。消费者在销售现场应查验经营者《营业执照》和所购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合格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认真比对所购电动自行车的品牌型号是否在产品《目录》内(除以上政府部门网站外,经营者也需在销售现场公示)。必要时,消费者可要求经营者出示由质监部门颁发的该产品《电动自行车目录产品证书》复印件。

        (三)索要凭证。根据公安部门对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要求,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自行车产品时,应索取正规购车发票和车辆出厂合格证等凭证。

        (四)选品牌。注意选择知名度较高的整车品牌,同时关注配置的关键零部件品牌,如电池、电机、充电器、控制器、轮胎、转刹把等,品牌产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均有保障。

        (五)试骑。进行试骑行,手把调速应稳定、可靠,电机噪声不应过大,刹车制动性能应良好,灯、鸣号装置和控制面板上显示应完好。感觉一下车辆的起动、加速、行驶、转弯是否平稳,操纵是否舒适,骑行是否轻便;检查刹车松紧度、车把灵活性、车轮活动性、车架的稳定度。

        二、使用常识

        (一)谨慎驾驶,忌超速。《交通安全法》规定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动车道内行驶时速度不得超过15km/h,国标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超速的电动自行车容易出现安全隐患。

        (二)安全驾驶,不超载。一般电动自行车的设计载荷为75kg,即单人骑乘,超载将导致蓄电池长时间大电流放电,从而缩短电池使用寿命;同时超载可能损坏电动自行车的车架结构安全,引起车架因强度失效而断裂。

        (三)善于保养,勤充电。养成良好的使用习惯,按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定期保养,注意定期检查车体各部位螺钉的紧固情况、制动器性能、仪表情况、线路移位情况等,并进行适当调整,以保证骑行安全。要注意充电器的充电状态及正常的充电时间,防止蓄电池欠充电或过充电,发现充电异常时,要及时咨询专业人士,以免损害电池。

        (四)正确使用,多助力。电动自行车在启动、上坡及大风中逆风骑行时,应使用脚踏助力,以减轻电池负荷,延长其寿命;当电量不足时,应以较低的速度骑行;不管何时,均不应在欠压状态下电动骑行。

        (五)专业维修,免隐患。电动自行车在正常使用过程中,经常会涉及轮胎、车闸等易损件的更换,在维修过程中,要选择专业的维修机构或人员,以防止维修后车辆带病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