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拟对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上牌管理 并设3年过渡期

18.04.2014  09:27

  原标题: 电马儿飞叉叉 上个牌照管住它

  “所有电动自行车要上牌、禁止驶入城市快速路……”昨日,有着成都“最严”电马儿管控之称的《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下称草案),召开立法听证会。

  除列席的多个单位分管领导外,现场还有10名听证代表参会。他们来自不同行业,平均年龄40.3岁,八成为大学本科学历。记者统计发现,9位代表同意立法,但大家对电马儿最高时速、过渡期和处罚力度等问题有不同意见。

  听证会上,成都市政府法制办给出的数据显示,目前成都拥有400多万辆电动自行车,其中300万辆未登记上牌,主因是超过国家标准。“过去3年,因电马儿造成的交通事故逐渐上升,总数达2.8万次,有611人被电马儿致死,2182人受伤。

   >草案 要求最高车速不超20公里/小时

  草案规定,非机动车指人力或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交通工具。

  草案第五条指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中的最高时速、外形尺寸、电动机功率标准,在成都市强制执行。也就是说,电马儿的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公里/小时,整车质量不大于40公斤,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应不大于240W。不符合国标的电动车,将不得在成都登记上牌。

   >过渡3年 未登记上路最高罚100元

  人力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自购车之日15日内,需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上牌。草案表示,对符合产品目录的车辆发放正式牌照;对超标车辆发放临时牌照,并给予3年过渡期,期满后不得上路行驶。此外,还拟对未登记便上路的电马儿罚款50元以上100元以下;对从事非法营运的电马儿罚款200元—500元。

  为何会有过渡期一说?记者了解到,目前成都超标电马儿总量庞大,且主要涉及低收入家庭,如果绝对禁行,将影响市民生活。而设定过渡期,是想给超标电动车一个自然消化和淘汰的过程。

   >禁走 隧道人员密集处禁止停车

  草案中,醉驾被明令禁止,一同禁止的还有驶入城市快速路、高架道路、上跨桥梁、下穿隧道的机动车道。此外,车站、轨道交通站等交通集散地和医院、学校、商场、步行街等人员流动密集场所周边区域禁止电马儿停放。违者将罚款5元到30元。

  在环境保护方面,草案也有涉及。“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管理者应将电动自行车的废旧电池,送交电动自行车生产者、销售者处理,不得随意丢弃。”草案告诫,如市民随意丢弃废旧电池,造成了环境污染,将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