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电动三轮车上路太危险 交警整治出重拳

11.11.2016  23:07

                          ----交警支队严厉整治三轮车非法营运

                                       

  “看到电动三轮车都开到主干道上来了,他们不讲交通规则,乱窜,就害怕碰到,太讨厌了,就该好好整治。”雁城市民、小车驾驶员余师傅说。

电动三轮车跑的太快了,嗖地从身边飙过去,太吓人了,还好没碰到。”在雁城北门65岁的陈大爷表示。

面对市民的呼声,为进一步维护资阳市城区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给广大市民创造出安全、畅通的出行环境。市交警支队结合实际情况,精心组织、科学谋划,自10月12日起组织开展电动三轮车非法上路集中整治工作以来,共出动警力3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在报纸、微信微博、各类网站等媒体上刊发信息20余条,共查扣非法上路电动三轮车64辆,有效遏制了电动三轮车非法上路行为,净化了市城区的道路交通环境。

      乱象   电动三轮车肇事绝大多数选择逃逸
        今年4月4日,在雁城和平路刘某驾驶电动三轮车与骑自行车的张某发生接触。为了逃避责任,刘某选择逃逸,将张某拖行200余米,后被热心市民逼停,造成张某多处擦伤。后刘某被交警部门行政拘留15天,刘某也赔偿了张某数千元损失。

7月10日,年过7旬的黄某某独自出门去赶场,在资阳客运中心外路口被一辆疾驰而过的电动三轮车撞倒(后医治无效去世)。电动三轮车驾驶员温某某选择了逃逸,后经过市公安局交警直属二大队民警的努力,于9月8日驾驶电动三轮车肇事致人死亡逃逸案犯罪嫌疑人成功抓获归案。

据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电动三轮车速度快、制动和操控性能差,加之驾驶人未经培训,上路行驶时,闯红灯、乱掉头、乱停乱放、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突出,导致了大量的交通事故发生,仅资阳城区每年因电动车导致的交通事故百余起,而且发生交通意外事故,电动三轮车驾驶员往往选择逃逸,给受害人造成严重损失。如果乘坐这类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将无法得到赔偿。

      性质   驾驶电动三轮车上路是违法行为

  说起电动车,市民雷先生的第一反应就是电马儿(电动自行车),同时他也认为电动三(四)轮车属于非机动车,不用像机动车那样拿驾照、买保险,规矩那么多。

  电动车是非机动车,这种理解是不是正确呢?据市公安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电动车按类型可分为:电动自行车、电动三(四)轮车、纯电动汽车。电动车有管理属性之分,目前国家对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实行非机动车管理,而未列入国家机动车《公告》目录的电动三(四)轮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以及《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的规定,属于机动车范畴,国家也是严禁其上路行驶。若非法上路的交警部门将予以强制没收报废处理。

      整治     一个小时就暂扣电动三轮车三辆

    “不要动!”11月1日早上7时30分许,只见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民警拉开车门,跳下车,快速合围住一辆电动三轮车前,因涉嫌非法上路将其暂扣。而一位民警为了阻止其逃跑,左手还被车上的车棚划伤。在一个小时内,交警就暂扣了三辆电动三轮车。

为确保三轮车非法上路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市交警支队多次组织专题研究,分解整治工作任务、拟定整治工作措施、明确整治工作目标,并成立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整治工作的组织保障。交警支队直属一、二大队按照支队的统一安排部署,采取定点设卡检查和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在早上7至9时、中午11至13时、下午17时至晚上20时三个重点时段,对北门汽车站、和平路、梅西超市、上西街、客运汽车总站等重点路段进行设卡及巡逻检查,严查电动三轮车非法上路交通违法行为。

同时,交警支队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电台、微信微博、各类网站等媒体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一方面向违法人员讲清违法行为的事实、依据和违法行为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另一方面对乘坐电动三轮车的市民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要求他们在出行时一定要乘坐合法营运车辆并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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